我局于2017年6月至9月分配了三批公租房,已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通知保障对象在两个月内到株洲县房产管理局渌口房管所办理入住手续,但有99户保障对象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且未提交书面说明,为了使公租房得到有效使用,保障申请轮候对象的居住需求,根据《株洲县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规定“不能如期入住的请向县房产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住”。经研究决定取消99户公租房保障资格,视其自动放弃入住,不再予以办理入住手续,现将名单公示如下(附表)。
附表:株洲县2017年逾期未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对象信息表
株洲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