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株洲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5日, 2005年公司租赁了湖南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株洲市渌口区龙船镇花石村(原株洲县王十万镇小花石村)的部分厂房利用含丁醇残液(辛醇残液)加工生产浮选剂系列产品。公司从2005年运营以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相关要求进行生产,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发条件。为了响应湘环函〔2017〕645号工业项目进入工业园区等环保政策,将公司生产基地搬迁至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工业园内,租赁南洲新区工业园标准厂房一期A1#栋,利用厂房内现有生产设施进行生产。一期A1#栋现为占地面积1485m2,总建筑面积1571.54m2,主要包括办公区、生产区等。其中办公区占地面积172.92m2,生产区占地面积1080m2,已建设有4个原料罐、1个混合成品罐、2个应急罐、配套管道、2台输送泵、包装区、成品区及配套环保工程等。搬迁后,生产规模拟扩大为年处置醇类残液8000吨、生产浮选剂(起泡剂)12000t/a。
南洲新区工业园标准厂房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8LXbre96PhFSaod0MC-0g
提取码:uawk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去建设单位查看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3km范围内居民、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个人和团体。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gGRy8-cHMfWyO2wzV2jSw
提取码:auxq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株洲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天元区泰山路233号留学人员创业园A1栋
联系人:文瑜 联系电话:1560741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