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7日,渌口区举行“法治渌口”2023年村(社区)书记培训班(第一期),组织各村(社区)书记和自建房工作相关干部专题学习《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实施意见》,引导全区上下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加强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区委书记、渌口经开区党工委第一书记李晓彤主持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赖晓智出席会议。
2022年11月23日,全国首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出台,2023年1月1日施行。“法治渌口”2023年村(社区)书记培训班第一课就从党和政府关注、百姓关心的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出发,迅速落实上级指示,特邀在村镇建设、危房改造、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湖南省住建厅质安监总站工程师何方平作专题辅导。
培训过程中,何方平从山西临汾“8.29”事故、郴州汝城“6.19”事故、长沙望城“4.29”事故三起较大事故入手,着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随后,他围绕《若干规定》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基本要义等方面,何方平详细地分析解读居民自建房平台监管制度、房屋安全鉴定制度、房屋安全排查制度、危房处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培训全程亮点十足、干货满满。
李晓彤在主持讲话中指出,举办“法治渌口”村(社区)书记培训班,就是要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头雁”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带动群众尊法守法,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居民建房管理的重大意义。把规范建房管理作为“法治渌口”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强化标准意识,切实把居民建房管好管到位。要强化系统思维,坚持全过程全链条管理,重点从源头“抓”、审慎“批”、规范“建”、常态“巡”、从严“治”等五个方面,加强居民建房的全过程管控。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各自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建立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不断加强作风监督和纪律监督,以铁的执行维护法律权威。
近年来,渌口区一直把建房管理工作作为稳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实、抓好,较早启动了自建房整治工作和拆违保安行动,并在全市率先启动了乡村建设工匠培育。
自2022年5月启动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以来,渌口区第一时间成立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制定出台相关方案,做到高位推动、高频联动、高效落实。截至目前,共排查自建房7.7万栋,完成各类鉴定1422栋,完成验收销号C、D级危房47户,消除房屋隐患356处,建房销号工作排名全市靠前,获得市整治办表彰并推广经验。
培训过程中,与会人员认真聆听,详细记录笔记。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提升了法治思维,增强了法律意识,大家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基层治理,做好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法治渌口”建设。
区住建局副局长 黄铖:“这一次的培训对于居民自建房工作开展是相当的重要,以前自建房工作在立法、行政执法法规方面是存在一定的空白,这次出台的法规就很好地填补了这一块,对我们村书记在今后工作指导中有一个很好的借鉴作用,我们建议各个村回去以后开展自建房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条款深入到千家万户,保障我们村民自建房的长治久安。”
龙门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肖纯:“我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听了这堂讲课受益良多,特别是对我们今后规范村民自建房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学习完以后,我们会组织镇上的党员干部以及村上的组长、群众代表深入学习,来增强老百姓法律意识,为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保驾护航。”
通过专题学习,村(社区)书记进一步增强了自建房安全常识,通过干部主动带头学法用法,带动群众尊法守法,以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整治各类顽瘴痼疾,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现象的发生,让规范建房真正成为老百姓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李家村书记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贺靖:“回去以后我会当好宣传员和参谋员,跟我们的村民宣传好村民建房的相关流程和法律法规,为他们建房提供规范的参考和建议,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头雁’作用,带头遵法守法。”
以培训促落实,此次培训不仅为渌口区正在开展的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实现居民自建房安全长效管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还切实提高了全区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为推进“法治渌口”建设赋能蓄力。今后渌口区还将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每月开展一次培训,不断释放大抓法治的鲜明信号。
梁天琛、何登科、晏永辉、杨慧、杜益、钟碧武等区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副职,各镇城镇办、民政办主任,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各村(社区)自建房整治专干等共计40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