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响应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现将主要做法与成效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许局带领区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民法典、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全局参加学法考试78人(另有11人免考),通过率100%,切实提升队伍法治观念,形成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良好法治工作格局。
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七进七讲"活动,将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区委党校培训课程,在村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和青年干部主体培育班上宣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拓展政策宣讲进校园,组织干部职工到区内学校宣讲政策法规,迄今共开展宣讲活动160场;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和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月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带动干部职工广泛普法,发放宣传彩页和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读本1万余份,全面提高区内各界人士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学法守法意识。
(三)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
1.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情况。针对部门现行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并编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2.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的建立、衔接、落实情况。一是每年组织我区自然资源系统进行执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等相关知识。二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引发的信访、复议和诉讼工作。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加强对省司法厅的统筹建设的"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网络培训系统""行政执法及监督证件申领系统""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系统"等信息化运用。
4.信访与行政执法被诉情况。全年受理信访件31件、办结28件,妥善处理12345市长热线工单237件,重点化解不动产登记、房地一体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民生实效巩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与去年相比到市赴省上访数量明显降低,总体形势平稳可控。截至目前,区自然资源局妥善处理10宗行政诉讼案件。
5.10月22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颖出庭应诉芦淞区法院公开庭审的肖德文信息公开案件,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均参与旁听庭审,直观了解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证据审查标准,深刻认识到信息公开、行政执法过程中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规范和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的重要性。我局也将以此案为契机,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并改进,从而达到普遍提高自然资源行政许可水平的目的。
(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根据印发并公布了《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对权力类型、名称、依据,对应的责任事项和依据,以及承办机构和追责对象范围进行了明确,并编制公布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按照要求在官网上填报主体名称、层级、类别,所属机关、领域、地区,设定依据等内容。
2.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严格要求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做到亮证执法并在行政执法案卷中有笔录体现。
3.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执法决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情况。我局为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购置执法记录仪2台、无人机3台、笔记本1台。
1.完善文字记录。结合我局有关规定和相关制度,研究制作行政执法规范用语、调查取证工作指南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参照司法部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结合本系统执法实际,研究制定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2.规范音像记录。结合我局部门特点,制定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相关管理制度,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和执法活动场所,明确记录主体、设备配备、记录形式、记录要素、公开属性、储存期限和方式、监督管理等要求。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公民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行政执法文书的,可以将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按照工作必须、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标准。  
 3.严格记录归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加强了对执法台账、法律文书、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严格执行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记录资料归档有关规定。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作为案卷评查的重要内容,并为后期案件评查工作奠定基础。
(六)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情况。一是行对照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法制审核。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一般程序处罚类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
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设置,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设在局行政审批股,股室人员为审核人员。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情况。制定了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局长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
(七)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的组织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各股室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将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股室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三项制度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情况。加大宣传力度。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推行"三项制度"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3.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持证上岗、统一证件情况。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审核、组织考试、申领、签注、注销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78人持行业执法证。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学法意识不够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够强,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有待提高,法律学习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存在法律政策把握不准的现象。
(二)基层普法难度较大。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专业性较强,广大村民群众,遇到问题时与直接涉及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关心较多,平时一般关心得少,在开展进镇村宣讲的时候,大部分村民很难大量集中长时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受文化水平的制约,接收能力也有限,普法深度和广度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执法力量不够强。一是一线执法专业人员欠缺,未能及时对"规划、报批、供应、储备、建设、登记、利用"土地全生命周期过程进行监管,未批先建、少批多用、批而未供、未供即用、供而未动等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工作未能全方位及时到位。二是执法联动机制不畅,自然资源执法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但在实际执法中,联合执法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我局开展执法工作时与各职能部门没有真正形成合力,难以达到预期执法震慑效果。
三、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2026年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安排,着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深化理论学习
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学习计划,把宪法、民法典、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法律法规纳入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自觉性,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加强一线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开展执法案件查处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转变不敢查、不愿查的观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查处效能。
二、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常态化推进"八五"普法和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七进七讲",通过政务新媒体短视频平台等载体宣传、重大活动日宣传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区科学规划、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合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合法利用意识,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进一步规范相关行政执法主体、程序、内容等要求。收集整理涉及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权威判例和典型案例,指导具体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遵法,推进全民守法。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全面建立自然资源规划、用地、采矿动态巡查制度,本着"预防为主、查处为辅"的管理理念,以全面实施田长制、全面建立"五抓五早五协同"机制为抓手,全面预防"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甲占乙、批而未供、未供先建、供而未用、用而未竣"和违占耕地建房、私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超深越界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新增。以"查事、查人、罚款"的强硬执法态度,联合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法院、两办督查室等部门,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自然资源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坚守安全生产、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等各条底线。
四、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本单位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健全问责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依法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门户网站留言板等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聚焦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26年度,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让法治成为政府履职的鲜明底色、群众安心的坚实依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大力量。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