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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推出五项便民、利民举措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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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行群众上门“报案扫码、网上监督”。为切实解决报案应录不录、应受不受、有案不立等执法问题,近日,省公安厅在湖南公安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增设群众上门“扫码报案”功能。群众到公安机关上门报案的,可以使用微信扫描接报案单位张贴的二维码进行报案,报案信息自动推送至公安内网由民警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后续办理情况可以通过“湖南公安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中的“我要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发现公安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我要投诉”模块进行投诉。

二、健全侵犯未成年人报案及案件核查机制。立足公安职能职责,持续加大对校园霸凌、性侵未成年人综合防治力度,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四个一律”要求,对涉及校园霸凌、性侵未成年人的报警进行自动预警、严格审核、跟踪督办,依法打击各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侵犯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处置到位,维护校园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全面清理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全省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对群众异议较多、设置不规范的设备主动停止使用及熔断关停。

四、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首违警告、轻违免罚。对已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的19种违法行为,车辆和驾驶人在我省2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且本次交通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车辆和驾驶人在我省2年内有交通违法记录但6个月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对已列入“轻违免罚清单”的14种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或者经警示教育后6个月内又实施同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再新增8种轻违免罚的违法行为。

五、全面依法解冻冻结账户。对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在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解除冻结或者采取限额冻结;对违法违规冻结或者无继续冻结必要的,及时解除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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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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