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株洲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株卫发〔2024〕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经托育机构自愿申报,通过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 821—2023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对申报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审核等,现对符合普惠条件的机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广大干部群众若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卫健局实名反映(上班时间:09:00-12:00,13:00-17:00),举报电话:0731-27616524。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