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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来源: 渌口区住房保障中心 更新日期:2025-11-28 作者: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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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区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 平方米。申请家庭申请之日起前2年出售、赠与、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须在本地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含)以上;

(四)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五)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婚姻、抚养、赡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养)父母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为具有本区城区城镇居民户籍或在本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配偶为非本区城区城镇居民户籍但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区城区户籍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申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申请家庭,除符合上述第(一)、(二)、(四)、(五)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人均年收入不高于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家庭;

2.在本区未登记有机动车辆(摩托车、三轮车除外)。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录“湘易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公租房”点击“立即办理”,按提示操作并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有单位的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无单位的个人出具承诺书)、劳动合同(申请类型为“外来务工人员”或“新就业无房职工”时提交)、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申请类型为“外来务工人员”时提交)、特殊情况证明材料等

注:申请人如不会操作可携带智能手机和上述资料到渌口区住建局A309办公室由工作人员指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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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渌口区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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