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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关于株洲市渌口区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 更新日期:2025-09-15 作者: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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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3月至5月,202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组织和实施的2024年区本级预算能够基本按照区人大的批复和预算级次拨付执行,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初步完成预算支出任务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的管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实现了区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目标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规范。

强化收支管控,稳财政基本运行。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征管,推动非税收缴管理票据电子化工作;秉持着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原则,强化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政府采购成本下降13.7%2024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844万元,较上年增长2702万元,增幅2.81%,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102万元,为预算的96.22%较上年减少26023万元,下降9.29%

关注重点领域,筑民生底线保障。将重点领域民生底线保障工作置于重要位置,加强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坚持民生优先,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5.84%,其中教育支出41508万元,同比增长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55万元同比增长3.64%;节能环保支出4732万元同比增长62.89%;交通运输支出13389万元同比增长76.47%对人员、运转等三保重点指标要求预算单位按月均衡使用。

聚焦财政监管,促财政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清查、运营、监管等各项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作,推进国有三资盘活工作;二是强化债务管理,有序化解政府债务,债务风险等级保持在二类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株洲市渌口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我区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数为9.25亿元,2024年全年实际化解13.28亿元;三是启动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起草了《株洲市渌口区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

二、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重大财政改革和政策落实方面

1、区财政局提供的2025年本级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资料显示,清单所列项目未明确实施期限、支出责任等内容。

2、区财政局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重大项目预算安排的具体评审办法。

3、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配套制度建设不到位。 区财政局在深化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工作中,未及时按要求出台《部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部门预算追加管理办法》《财政资金对账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4、区城管局负责实施的株洲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施提标改造两新项目未按规定及时拨付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5、区住建局负责实施的株洲市渌口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质改造两重项目未按规定及时拨付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二)预算管理执行情况方面

2024年度区财政局对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个单位存在单位工作经费与执收的罚没收入挂钩问题。

(三)财政资源统筹分配情况方面

1、区本级编制的2025年预算安排区科工信局维稳救助经费”7万元,与政法委维稳工作”45万元经费未进行统筹。

2、区财政局在编制2025年财政预算时未将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区统计局、区农机事务中心等3个单位的上年结余资金102.4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四)财政管理情况方面

1、区财政局对区第一中学在原湖南银行开设用于贷款还息银行账户监管不到位。(在20228月贷款还息工作结束后,该账户未销户。学校自行将此账户作为学生食堂充值的过渡账户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注销。)

2、区财政局未按要求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价机制。

3、经抽查发现,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2024年完成预算评审的500万以上项目均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42024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7989万元未及时分配。

5、部分专项债券资金账户银行存款利息21.78万元未上缴国库。

6、部分标注三保项目不准确,将本不属于三保支出的项目标注为三保项目。

7、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偏高,资金未得到有效利用。经查,国库库款全年仅3个月库款保障水平在合理区间范围(0.3-0.8),其余9个月库款保障水平偏高,特别是4511月库款保障水平系数分别为1.661.691.94

8、古岳峰镇人民政府在电子卖场购买上汽大众轿车1辆,串用三保预算-保运转指标7.18万元。

9、根据区财政提供的2024年预算一体化系统反映,涉及金额19619.99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标识,占比99.14%

(五)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方面

1、财政代管预算单位资金专户中利息收入255103.37元、转债资金结余8921638元,区司法局收回多发放的2018-2019年扶贫奖励资金112933元。以上三项合计9289674.37元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

2、区城管局实施的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工程、购买市场服务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3、经查区城管局单位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中,市场管理服务费”150万、“2024年建宁驿站运营管理经费”42万存在未细化和量化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不够明确的现象。

、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预算统筹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大财政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零基预算业务培训,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标准、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提升和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层级,加强预算绩效监管力度,强化结果运用,探索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增强绩效评价约束力。

(三)进一步加强三保支出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格落实三保支出优先保障机制,加强三保标识管理,同时加强库款检测预警和监控,充分调度财政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三保重点支出责任。

(四)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效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用好两重建设和两新政策,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实际情况,合理调度项目资金的拨付,提升专项资金拨付率,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专项资金的流向监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依托政府采购平台细化采购流程和审批权限,强化财政部门监督职责,避免部门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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