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现公告以下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速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9月22日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第8批机动车强制报废公告
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现公告以下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速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9月22日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第8批机动车强制报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