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6日至11月5日,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区红十字会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整改责任。坚持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问题导向,建立 “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机制,定期督查督办,动态跟踪整改进展。坚持标本兼治,将整改与完善工作流程、推动工作相结合,修订完善相关流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真改实改,切实做好巡察整改 “后半篇文章”。
专职副会长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整改工作。
截至8月1日,巡察反馈的8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8个。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1件,办结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力,部分工作进度推动较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上半年开展多场应急救护培训进机关、进学校、进广场等,目前,已完成年度培训目标过半;同时已按要求协调组建应急献血者队伍。
2.“三献”工作推动不平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上半年针对冬季应急献血、学雷锋活动、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端午龙舟赛、世界献血者日等节点,组织多次无偿献血活动及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并发放“三献”知识宣传资料。
3.“救护”力量培育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联系医疗机构、应急救护基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救护师资培训,扩大本级师资队伍。2024年-2025年组织7人参加红十字救护培训师培训并全员通过。
发动、组织志愿者参与区内多次无偿献血、应急救护培训等活动,提高志愿者可见度,吸引更多群众加入志愿者队伍。
4.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继续加强与上对接协调,巡察整改期间,已帮助部分曾申请未获救助的困难家庭,再次收集最新资料申报并获人道救助,进一步提高了申报通过率,力争做到“应助尽助”,增加受惠困难家庭。积极牵线争取爱心企业捐助,例如针对区内某村去年遭受水涝灾害、多处水利设施毁坏需要修缮的情况,已为其牵线当地籍企业家,通过企业捐献一笔资金用于该村水利设施修缮。
(二)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够严,不够实方面
5.“四个纳入”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在扎扎实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注重汇报与总结,在此后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法报告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报告内容。
6.财经手续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督促财务人员深入学习财务应知应会资料,完善了记账凭证资料。
(三)反馈问题: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7.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业务能力不足问题,区红十字会已迅速落实整改:一是组织专题培训,围绕单位职能职责等开展集中学习,确保全员熟悉业务;二是将平台操作纳入日常考核,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建立动态督导机制,由领导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对资料上传不及时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目前,相关干部已全面掌握工作要求,资料报送及时率显著提升,整改完成。
8.救助物资保管不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与区内某单位协调,争取支援和帮助,签订长期的《物资存放场地借用协议》,在需要存放物资时提供安全干燥的场地用于存放和发放,做到快进快出;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政治根基。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单位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问题为镜鉴,推动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对标对表,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要求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清单、任务台账动态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责任人,实行“周调度、月总结”,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与红十字会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聚焦“三救三献”等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红十字事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服务区域社会治理贡献红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7686852;电子邮箱:29024096@qq.com。
株洲市渌口区红十字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