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考核招聘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告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5-07-22 作者: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字体:


为加强我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041 号)等文件之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考核招聘对象

  2025渌口区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52人,详见附件。

  三、考核条件

  (一)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核不合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现场考核:主要考核现实表现、学习、表彰奖励、实习、任职资质等情况。考核对象于20258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在校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渌口区教育局基层党建和人事股208室参与考核;并提供近期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普通话证书查询结果》。逾期未交,视为未取得,不予考核计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区教育局、区人社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另增加吸毒毛发项目检测,体检、吸毒毛发费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渌口区教育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渌口区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渌口区人社局、区委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研究审定。

  七、纪律监督

  区委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本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株洲市渌口区纪委监委:0731-27626752(监督)

株洲市渌口区人社局:0731-27560810(咨询)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0731-27689407

 

附件:2025年渌口区毕业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名单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20257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责任编辑:教育局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分享: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