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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车辆湘BA8609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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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车辆湘BA8609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株交处罚[2025]LK115号),车辆BA8609在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之规定,渌口区交通运输依法吊销车辆BA8609的《道路运输证》(证件号株43022120080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经营者应将其被吊销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交回渌口区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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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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