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1日至8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全力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保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整改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主动认领,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细化34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完成有时限、整改有措施。三加强监督,着力推动整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截至6月11日,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对上轮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不够有力。
1.整改责任未压紧压实。
具体问题1:2021年4月巡察反馈4个方面10类问题,党组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进行了责任分解,任务到人,但在具体整改过程中部分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参与程度不高,部分干部基本不知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2024年12月12日,局党组召集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召开了关于巡察反馈问题责任分解会议;2024年12月25日,就各个相关部门制定的整改措施形成的整改方案召开了会议;2025年3月19日,局党组召集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巡察整改推进会议;2025年3月28日,局机关召开了巡察整改推进会议。
2.部分整改有反弹倾向。
具体问题1:每季组织一次局机关干部及乡镇站所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未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一季度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2025年2月20日组织各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分管领导集中学习了关于全国烈士祭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就当前主要工作进行部署。区委领导莅临指导。下一步继续做好二、三、四季度的培训工作。
具体问题2:严格落实来访(信)必登的要求,对来访(信)详尽建立“一案一册”台账有欠缺。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压实首办责任并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来访必登。
具体问题3:财务监督管理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财务专项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目前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2个。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印发《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监督、管理具体操作等流程。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建立常态化财务学习机制与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并以平时自学和参加专业培训的学习相结合方式,保障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与高效性。
3.部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具体问题1:2022年审计报告中反馈超范围发放优抚补助,其中超范围发放给蔡某某的优抚补助,至今未追回。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5月19日,本人已退回超范围发放的优抚补助,并上缴国库。
(二)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扎实,以学促干有差距。
1.学习不深入、不系统、不持续。
具体问题1:“第一议题”制度不规范。2023年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14次、党员大会4次,其中3次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且只安排相关人员在会议上一读了事,未结合本领域本部门的工作开展研讨交流。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织“三会一课”“第一议题”进行组织传达学习。
具体问题2:理论学习没有入脑入心。在谈话中多数人学习停留在表面,不记得具体内容,如有的党员干部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内容不熟悉、有的党纪六大纪律记不全,有的甚至连重要职能双拥工作中的双拥都表述不全。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2024年10月10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5年4月24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具体问题3:学、思、用结合有差距。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为退役军人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和着力重点,但局党组在落实上思考不深,研究不透,没有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细则和落实举措,学用结合做得不够好。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3月1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2025年2月20日组织各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分管领导召开烈士祭扫工作会议,就前期工作进行交流。三是开展为立功受奖人员送喜报活动。四是加强对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党组在发挥领导作用,履行部分核心职能方面有不足。
具体问题1:动态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情况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目前各镇服务站在全力摸排审核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待更新人员,当前完成率为91.25%,超过市平均水平。
具体问题2:就业培训待加强。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近三年的退役军人的退役军人群里,发放了《2023-2025年湖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及承训项目目录》。二是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口袋书发放到各镇,并在区级各种宣传招聘会上发放。三是今年已有两名退役军人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组织了2024年秋季士兵12人和2025年春季6名退役军人(5月底举行)报名参加市局组织的适应性培训。
具体问题3:创业就业任重道远。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3月17日,联合人社在中央时代广场举办了2025年春季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组织了50名退役军人参加小微企业专场服务招聘会、春风行动招聘会。二是建立了2024、2025年退役士兵未就业台账。与园区、就业之家合作,推荐了两名退役士兵就业。
具体问题4:信访维稳工作疲于应付。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五好”要求,规范完善来信来访登记台账;二是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了解重点人员的家境生活和思想状况。
3.优抚补助发放审核不严。
具体问题1:超范围发放优抚补助。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超范围发放优抚补助已全部追回。
具体问题2:生存认定不及时,导致多发优抚补助。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要求各镇每月5号之前上报本月需核减人员,并按规定上报核减表,2024年已100%完成年度确认。多发优抚补助已追缴到位。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待加强
1.下拨资金监管不到位。
具体问题1:项目改造资金凭证中均未提供拨付至施工方和供货方的凭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既未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也未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不能保证专款专用,存在项目资金挪用的潜在风险。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自问题发现后,我局于2025年4月29日,针对改造资金使用情况展开深入调研。通过细致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建设合同、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并与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充分沟通交流,精准掌握资金流向。经核实,资金拨付具备完整审批流程。后续,我局将持续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切实维护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合同签订和履行不严谨、有漏洞。
具体问题1:合同签订和履行上存在先签合同后决策和未履约完成却已全额支付的现象;履约时间先于签约时间,时间不符合逻辑;未在合同中约定预留项目质保金。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合同审批表》,建立“经办初审+财务复核+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联签制度,每季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开展合同专项检查。组织财务、经办人员开展合同法规培训2次,完成近三年以来所有合同的全面核查,重点整改了3类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同时,要求办公室建立电子合同台账,落实专人每月跟踪履约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交党组商议解决。
3.大额物品采购流程不规范。
具体问题1:购买物品,仅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未按《株洲市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明确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金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应进行政府采购流程,不符合文件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上次采购流程不规范存在的情况,现予以积极整改,在以后的项目中严格按文件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流程;二是认真学习有关财务知识,2025年3月28日,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采购项目成本控制操作细则》和《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4.财务监督管理不严格。
具体问题1:原始凭证不齐全。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自2023年6月起,我局已取消对外客餐接待,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后续将持续强化管理,严格审核相关凭证,确保用餐与接待管理规范、合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具体问题2:军休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因局机关与军休所属合署办公,根据《湖南省军休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军休所历年结转资金可用于军休工作人员活动,所以支付了办公费用。自2024年1月份《湖南省军休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废除后,未再使用军休专项历年结转资金支付办公等日常经费。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具体问题3:违规报销差旅费用。2023年7月,省厅组织省外培训活动(杭州),省厅文件明确本次培训的费用由组织方承担,往返差旅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财务资料显示,个别干部参加培训,培训后违规报销住宿费。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渌口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支,退缴了违规报销住宿费,并由工作人员上缴株洲市渌口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账户。
具体问题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台账不完善,账实不符;未制作固定资产台账卡片。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2024年12月,集中利用一周时间组织财务和办公室人员对固定资产全面盘点、系统更新,建立资产登记台账,确保账实相符,并逐物编号登记,张贴固定资产标签,明确保管部门和责任人。2024年12月25日,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下发了《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文件,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5.工会工作不规范。
具体问题1:工会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开支,公对公业务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住院慰问必须提供住院记录作为佐证资料。工会对工会活动违规发放车费补贴进行逐个收缴,并由工会工作人员上缴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会委员会账户。
(四)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有短板
1.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集体决策。
具体问题1: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集体决策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履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二是制定了《株洲市渌口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方案》。
2.非党组成员对研究事项决定进行表态发言。
具体问题1:非中共党员,在列席党组会议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党组议事规则,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对研究事项不能表态发言。
3.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具体问题1:缺编少人。按三定文件应配行政编制7人,目前只有行政编5人,机关法人代表还是原局长,不便于工作的开展。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2025年5月19日对单位法人代表进行了更替。
具体问题2:分工不够合理。如有的干部身兼权益维护股、服务中心、军休所三个部门负责人,工作任务繁重,精力有限,导致工作被动。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2025年5月16日,局党组对业务股室股室长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调整,确保人岗相适、任务均衡。
具体问题3:干部轮岗交流少。从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至今,5年多的时间,部分干部一直在同一岗位工作,干部轮岗交流不够。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2025年5月16日,局党组对业务股室股室长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调整,确保人岗相适、任务均衡。下一步预计8月份对一般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4.业务指导不常不精。
具体问题1:对镇村服务站没有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安排工作靠刷脸,导致工作被动。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对基层服务站的走访指导,规范镇村日常工作开展和台账资料。
5.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党建活动。
具体问题1: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好“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支部要大力推行“一刻钟微党课”,安排党员轮流讲授10-15分钟微党课,年内至少宣讲有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集中观看一部党员教育片。2023年未进行微党课授课,未组织收看党员教育片。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好“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2024年每月安排一名党员讲授微党课和观看一部党员教育片。
6.党建资料不符合逻辑。
具体问题1:2023年9月19日,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印发《株洲市渌口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规定第二批主题教育从2023年9月开始,2024年1月基本结束。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党支部工作纪实本年初工作计划即安排了“强化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且2023年6月支部委员会就学习了“全面把握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党建活动。如2024年4至7月份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024年12月3日,党务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2024年组工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五)意识形态、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
1.意识形态方面。
具体问题1:2021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未落实每年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个别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内容。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2024年底至今,党组已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5月16日)。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2025年度任务清单和风险防控措施。 建立“一月一排查、一季度一研判”机制,2024年9月至今累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2次,上报意识形态风险排查表10份,形成专项报告1份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党建工作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必述内容。2024年度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占比达100%。
2.机构编制方面。
具体问题1:落实党管机构编制不到位。党组未组织机构编制条例及法规的学习。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2025年1月6日局党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具体问题2:机构管理不规范。违规擅自设立机构。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违反“三定”规定擅自设立党建办、财务室。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取消了财务和党建门牌的悬挂。改为办公室(二)和办公室(三)
具体问题3: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不到位。重要的机构编制档案如入编审批表、出入编核准通知单等资料未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整改情况: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对2024年调进调出人员的入编审批表、出入编核准通知单等资料及时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运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整改成效。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持续用力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做好督导检查。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的相关纪律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各股室督导检查,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促进业务提升。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促进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31-22027960
邮政信箱:株洲市渌口区津口东路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邮编4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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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党组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