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7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2025年渌口区第一批退出消防员排序选岗安置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年度安置计划,我区2025年第一批计划安置退出消防员2人(均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排序选岗在岗位公示期满后完成,具体时间待定。
二、排序选岗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把退出消防员服役期间的表现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并兼顾单位需要。结合量化评分情况进行排序选岗,采取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选择岗位的办法,使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能够优先选岗,进一步健全“阳光安置”制度。
三、排序情况说明
退出消防员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已由省消防总队进行量化评分并公布,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受省消防总队量化评价结果,并将排序结果告知安置对象,退出消防员本人签字确认。
退出消防员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按照从高到低依次排序。选岗完成后,每位安置对象在签字按手印确认。
四、岗位保障
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由区委编办提供不低于1:1.1的岗位数,确保每名安置对象都能选择安置岗位。
五、加强组织保障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市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退出消防员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进行排序选岗,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区人社部门参与指导,并对最终排序选岗安置结果确认签字,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电话: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 0731-27623983
株洲市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0731-27623609
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
株洲市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