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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公告(二)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日期: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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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文件要求,现将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5.失地农民;

6.军队退役人员;

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8.烈士家属;

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个体营业执照的;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预约、用人单位面试决定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的人员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在约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用人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区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对象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组织上岗。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前完成就业困难认定。

三、招聘计划

共2个,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面试)时间:2025年6月11日—6月27日。

2、面试地点:渌口区用人单位(见附件2)。

五、工作待遇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六、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监督举报方式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27560807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2.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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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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