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6日,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对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9月6日,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向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巡察移交的8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巡察移交的10件信访件,已办结10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在政治思想建设上存在薄弱环节,在学懂弄通上仍有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完善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进行了学习研讨,全年组织了13次学习研讨。
2、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分局部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按部就班进行学习,党建工作未与业务工作同时研究部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每月对基层党支部开展集中检(抽)查,每季度形成专项通报,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队伍建设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范围,助推全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共同发展。
(二)反馈问题: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从严治警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场次,通过开展廉政党课、集体廉政谈话、家庭助廉活动等形式,筑牢广大民辅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在发生本单位民辅警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后,一个月内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三是分局纪检监察室对局属各部门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督察,对工作有短板的部门提出工作要求,立行立改。
2、科技兴警有不足,在科技设备投入以及应用方面有待加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因道路施工断连的视频监控进行维护,现均已恢复在线;二是通过采购新的监控探头、优化现有视频监控点位安装用于补盲。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和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到位,常态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排查整治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培训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政策文件,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按要求认真落实记录报告制度。
2、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打击力度,2024年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破案率100%,行政案件结案率100%,及时向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学校等发公安提示函;二是加强宣传防范,女警、法制副校长走进所联系学校开展防性侵宣传;三是加强行业场所管理,对辖区宾馆、网吧开展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3、部分队所过于注重上级考核,重结果轻过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加大侦办力度,破案率达100%;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定期进行执法巡查监督。
(四)反馈问题: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有不足。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预警处置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流程,提出要求,提升民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二是联合信访、住建开展协调处置工作,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联动合力。
2、反邪防邪工作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乡镇为单位,通过下村走访、农贸集市赶集,发放反邪宣传手册;二是张贴“举报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公告”至城区、学校、厂矿企业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做到全乡镇无死角覆盖;三是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法制副校长的身份,开展反邪工作进校园宣讲活动。
3、助力营商环境待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法制室组织对涉企案件开展评审,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指导;二是组织开展涉企案件办理专题培训,提高民警办案水平。
(五)反馈问题: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工作作风有待改进。
1、执法方式欠妥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督察大队对群众举报的执法不文明等问题开展认真核查,对违规违纪民辅警予以追责问责;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分局法制室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定期编发通报,督促问题整改。
2、打击电诈犯罪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反诈宣传,持续推出反诈日历、制作原创反诈视频、开展反诈“五进”宣传,扩大宣传面;二是提升打击能力,通过举办反诈业务培训、参加刑侦小课堂等方式提升民警办案能力;三是通过线上冻结发还、法院判决返还的方式,全力为群众追赃挽损。
3、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探索为民服务新模式,根据全市政法干警“双进双促”工作要求,联点民警每月至少下沉一次开展工作;二是派出所社区民警、联点民警、驻村辅警积极指导各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的化解,利剑护蕾、反电诈、禁毒等法治宣传工作。
(六)反馈问题:社会治理依旧存在短板。
1、扫黄力度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集中宣传、进村入户、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扫黄宣传;二是通过统一清查行动、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旅馆、KTV等娱乐场所进行地毯式清查,督促行业场所加强自身管理,规范经营。
2、危爆行业管理不当,非法烟花鞭炮摸排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线上线下多举措加大非法烟花鞭炮宣传力度,在辖区醒目处张贴《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鞭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二是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建立非法烟花鞭炮摸排查处机制,深入对辖区老旧房屋、空闲厂房等场所开展摸排,确保不留死角;三是分局每月对涉危爆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强化监管;四是强化对涉烟花鞭炮案件的侦办,加大打击力度。
3、采砂采矿监管待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赴企业、社区开展打击非法采砂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治宣讲;二是制定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巡逻计划,加大巡逻巡查力度;三是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发布征集涉砂涉矿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四是联合区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提升监管合力。
(七)反馈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政治监督作用彰显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梳理,确定分局执法办案、行政审批、项目建设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人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了解思想动态,进行廉政提醒;二是将廉政谈话、廉政风险排查等内容纳入年度队伍建设考核内容,局属各部门每季度提交廉政风险排查情况报告;三是分局举办“家力量 廉动力”家庭助廉暨警属共建主题活动,邀请警属共同做好“八小时外”的监督。
2、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分局纪检监察室对局属各部门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和指导。
3、规矩意识有待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提醒;二是对未严格按要求向组织报告的民警开展提醒谈话,提升民警规矩意识;三是对民辅警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察,促进民警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
(八)反馈问题:规范化执法有短板。
1、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督促办案单位按规定及时受立案;二是按照《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实施方案》要求,利用周巡查、月通报机制对执法办案进行全流程监督。
2、未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内部规范要求,明晰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办案时限,每年组织民警开展一次专题培训;二是通过周巡查、月通报机制,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流程监督,督促整改。
3、取保候审金退还滞后、行政罚款未执行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保证金收取、退还和行政处罚罚款收取的流程,细化保证金收取的情形和额度确定依据,确保收取保证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完善保证金、行政处罚罚款管理台账,对每一笔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和行政处罚罚款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通过台账管理,实现保证金的全程跟踪和可追溯。
(九)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旧存在。
1、超标准发放第13个月工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核算第13个月工资的超标发放范围,做好政策宣讲,按程序完成退款工作。
2、未据实发放部分辅警加班补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具体情况,予以整改;二是进一步规范辅警管理。
(十)反馈问题: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
1、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区,严格落实涉案财物集中保管机制,明确涉案财物的范围、登记、保管、移交、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标准;二是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充分利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建立登记台账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记录涉案财物的出入库、处置等情况,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合法、公正、透明;三是反馈的未集中保管的涉案财物已按要求全部进行统一保管、处置,不存在民警各自保管的行为。
2、涉案毒品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涉案毒品清查,按程序将库存毒品移交禁毒支队统一保管;二是加强涉案毒品管理培训,规范台账填写,严格落实毒品保管双人双锁制度。
3、公务枪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制定《渌口分局枪支交接专用登记本》,规范公务用枪交接规范管理登记;二是治安大队、督察大队不定期对处警单位开展公务用枪使用、管理督导检查;三是组织分局公务用枪培训,统一制作公务用枪应知应会卡片,规章制度上墙,强化规章制度学习。
(十一)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1、内部管理不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和培训,组织报账员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二是严把票据审核关,建立由部门报账员、部门分管财务领导、分局警务保障室会计、警务保障室主任组成的四级审核机制;三是全面取消现金结算和往来,一律采取银行转账和公务卡结算。
2、工会经费列支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二是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杜绝上述问题再发生,后续举一反三,加强资金监管。
3、工程项目审核验收把关不严,部分工程项目无结算清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与财政财评中心对接,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学习。经查,巡察组反馈的无结算清单的工程项目均有第三方公司的结算审核定案表。
(十二)反馈问题:党的建设有不足。
1、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问题开展核查,更正错误内容,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口头批评;二是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书记进行口头批评,要求加强业务学习,今后严格发展程序。
2、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业务不熟悉。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二是组织党建业务培训3次;三是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
(十三)反馈问题:干部人事管理有弱项。
1、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分局重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加强专业人才的招录;二是加大对现有民警的专业技能培训力度,选送民警到高等院校深造,鼓励、奖励民警参加专业考级考证,多角度培训专业人才。
2、人事档案有缺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组的对接,每季度进行一次民警资料的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完善;二是加强日常档案管理,对全局民警人事档案适时开展梳理排查;三是已对抽查的人事档案完成查漏补缺及归档工作。
3、绩效考核设置待优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对2024年考核工作进行调整,加大对社区警务、宣传等方面工作的赋分值,不断优化对局属各部门、对民辅警的评价机制。
(十四)反馈问题:落实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1、党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党支部已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二是分局机关党委要求分局其他党支部全面自查整改。
2、“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和培训,建立四级审核机制,严把票据审核;二是对违规报销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违规报销部分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3、发现有迟到早退、上班不着警服等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局属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营造学纪明纪守纪的良好氛围;二是分局督察大队通过现场督察、数字督察等形式,每月对警容风纪、内务秩序、值班备勤进行抽查,不定期对执法记录仪、公务用枪等情况开展督察,促进民警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分局上下共同努力,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分局党委将全力以赴做好后续整改工作,把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和日常公安工作当中,加快推动渌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进行“销号”,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深入整改的,要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落实。
(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着力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剖析问题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同时,梳理现有制度,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有针对性加以完善、优化并注重落实,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三)注重结果运用,持续放大整改效应
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将巡察成果落实到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努力把整改的过程变成加强党的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变成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的过程,为渌口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7628803;邮政信箱: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漉浦东路25号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邮编412100);电子邮箱:lkgonganjijian@163.com。
中共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