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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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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株洲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36日至57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对渌口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96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整改落实中,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牵头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剖析原因,分类施策,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通过整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202538日,巡察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0个;巡察移交信访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统筹推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

具体问题1四个纳入执行不到位。2021年、2022年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四个纳入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党组会两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

具体问题2: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开展谈心谈话少。个别干部斗争意识、危机意识、舆情意识不强,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对于错误思潮没有旗帜鲜明地开展批驳。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相互沟通,增进团结,谈心谈话记录复印收集归档。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审校制度,制定完善了《渌口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对拟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把关

具体问题3对外宣传工作形式和载体不够丰富。部分老百姓对纠纷调解、依法维权渠道不了解。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和内容,干部自编自导自演视频短剧宣传法律服务产品,拍摄一把手走流程及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等相关视频以及平安建设宣传视频大力宣传司法行政职能,提升了老百姓对纠纷调解、依法维权渠道的知晓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宣传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公共法律站点建设和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和对象,做到应援尽援

2.司法行政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

具体问题1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重评查、轻整改2023年渌口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仅下发《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未采取回头看等形式查看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整改工作回头看工作,抽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回头看检查,对被抽查单位未举一反三整改的情形报区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航空城片区行政执法专项整治。

3.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不够有效

具体问题1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效果不佳。普遍存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村级事务不多、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情况,相应的评估考核打折扣、流于形式,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治乡村建设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建议各聘用单位严格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行合同义务,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表格,指导各聘用单位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考核。

具体问题2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不够。202311月,渌口区成立了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服务形式单一,没有制定有效措施提高企业知晓率和参与率,助力企业发展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组建普法讲师团”“专项法律服务团”“执法监督团。征集研发法律服务课件,提供定制式、按需下单的法律服务模式。梳理司法行政涉企法律服务职能以及走访调研收集企业需求,制服务产品清单。大力开展法治护企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化解涉企纠纷,开展普法讲座等。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被湖南日报、红网、《经视说法》栏目等先后报道,被省司法厅评为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

4.社区矫正监管仍然不足

具体问题1区矫正日常执法过程中,存在以学习教育代替实地查访、对社区矫正对象定位异常处置不及时或敷衍了事、多名社矫对象多次未按规定刷脸进行信息化核查、未按规定提供外出相关证明材料、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社矫股组织各司法所讨论,确定每月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上制定相关标准,定位异常和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到的,核实情况后给予训诫一次的处罚,在实地查访工作中,要求必须有相关影像资料记录,有谈话记录,注明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对于请假外出情况,要求各司法所准确核实请假理由,报批外出请假必须有相关资料佐证,流程信息完整。

5.对渌口公证处管理缺位

具体问题1:局党组没有依法履行对渌口公证处公证工作的监督、指导等职能,每年对公证处进行的财务审查走过场,公证处财务管理持续处于较混乱的状态。渌口区公证处向司法局党组报送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内容简单、雷同,无公证处公证收费、财务管理、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1.针对局党组对公证处未依法履行监督、指导职能的情况:局党组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公证处财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形成了审计报告。公证处根据该审计报告,已完成了整改。2.针对公证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过于简单的情况:公证处积极改进工作总结过于简单的问题,向司法局党组报送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内容含公证收费、财务管理、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防范廉政风险用力不够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不足

具体问题1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虚化弱化。2021年、2022年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党组会多次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积极主动联系纪检组,凡是重大议题、重大事项均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

具体问题2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廉政风险意识还不够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落实有差距,风险点梳理把握不够精准,风险防控措施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片面认为司法局是清水衙门,部分岗位工作人员认为所在岗位无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大会,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在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违纪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二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属二级机构对照岗位职责和权力事项,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廉政风险点15条,持续树牢廉洁意识。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廉政风险较大。

具体问题1工会资金管理存在监管漏洞。工会账户未使用支票,工会主席持有银行卡和U盾密码,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收缴的2024年会员会费和现金余额已存入账户;购买现金支票,目前工会账户取现均使用支票。完善了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工会经费除节日福利费外实行一事一申请,分别开票拨付。银行卡和U盾实体和密码由经审人员和工会主席分开保管。组织工会委员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健全完善了工会财务制度,确保工会资金管理按规定和制度执行。

具体问题2机关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大额使用现金支付、白条入账、票据使用不当、预算收支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如,食堂采购使用《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代替食堂开支发票;预算外资金(往来资金)收入未计入机关账单,而支出却计入机关账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1.针对大额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为支付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授课费,在领取现金时,除相关凭证外另附《现金使用情况说明》;2.针对票据使用不当的情况:食堂的相关支出,由相关人员据实至税务代开发票,并经支付审批流程后,根据发票金额进行支付;3.2024年,预算外资金(往来资金)收入、支出都计入机关账单。

具体问题3:公证处资金管理风险隐患较大。大额提取使用现金支付人员工资和绩效奖;近三年来多次出现凭证中未附支出明细及依据、支付未经审批的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1.针对大额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公证处整改了大额使用现金的情况,一千元以上的资金均已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再无超过元的现金支出。人员工资及绩效均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2.针对未附支出明细及依据的凭证的情况:明细及依据遗漏的凭证已全部补齐,无明细及依据的凭证均附有该申请人对该凭证的情况说明。

具体问题4:挤占专项经费现象突出。司法局从人民调解、解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经费中列支机关食堂、公车油卡充值、节日慰问等行政运转经费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1.更换财务人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更换会计和出纳人员;2.加强学习。组织现任财务人员学习经费指标录入相关要求,明确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流程,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3.规范经费审批流程。制定《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行政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报账流程,且对于重大项目和大额经费支出,需提交党组会讨论,严控专项经费的使用,坚决杜绝挤占专项经费的现象。4.定期进行自查,经自查发现,财务人员误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经费"支付行政复议案件律师费,当即联系律师事务所退还该笔款项至国库,追回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3.项目管理不规范

具体问题1分项目,规避政府财政评审。签订规范性司法所项目建设合同拆分施工合同,规避财政评审。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1.认识问题严重性。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刻认识到拆分项目规避财政评审是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认识到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2.严格规避违规行为。在渌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程中,按要求签订合同,严格进行财政评审,待财政评审结果出具后,再按照财政评审的金额进行付款。

具体问题2验收程序不规范。多个项目无线下合同,且司法局作为甲方没有组织项目验收,直接按乙方单方做的结算单付款,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车库改造项目、局机关装饰装潢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1.加强合同管理。坚持线上合同和线下合同并举,并严格审查合同内容的规范性;2.加强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认真学习验收流程的相关要求;3.规范验收流程。在渌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程中,签订线下合同。且在财政评审验收后,对渌口司法所进行实地验收,双重验收合格后,再按合同及支付审批流程支付款项。

4.购买第三方服务过多过滥

具体问题1购买服务多、费用较大。近年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信息化集成、通信服务、档案整理、劳务承揽、互联网专线维护、智慧社矫项目、固定资产清理、物业管理、智慧矫正系统数字专线、社矫移动网络等服务指出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1.因考核要求,需购买两项以上社区矫正社会服务,严格按照《湖南省司法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购买服务的项目,减少不必要的购买服务项目2.制定《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行政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对于重大项目和大额经费支出,需提交党组会讨论,严控经费的使用;3.按规定向区财政局报送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具体问题2:存在非必要购买服务。如,司法局采购微信公众号法治渌口运营服务,但其自营的公众号运维较简单;司法局在渌口区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网页新增项目,技术含量不高,但价格偏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法治渌口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合同到期后,未再购买第三方公众号运营服务,目前法治渌口微信公众号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审核、发布,公众号粉丝数阅读量、转发点赞均明显上升。加强对第三方服务采购需求的评估,局党组在采购前进行充分研究讨论,明确需求,相关股室提供文件依据,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统筹,避免重复购买,资源浪费。将第三方服务费用纳入采购预算,严格控制支出

具体问题3:未按要求对购买的第三方服务开展绩效评估,或评估流于形式。如,司法局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采购了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却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自行委托他人进行,出现先付款后评估、未到服务期限就提前出具内容雷同且日期空白的评估报告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绩效评估知识。2. 2024年,对相关项目都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估,出具验收报告,在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

5.过紧日子意识不强

具体问题1宣传费用增幅较大,视频拍摄、公众号运维、门户网站新增栏目制作等宣传费用较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司法行政工作考核要求开设微信公众号,因宣传人手不够,选择第三方运维;同时,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创新开展了大量的普法活动,导致宣传费用较多。二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在全体干部会上加强对过紧日子思想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勤俭节约宣传费用大幅度下降。严格控制宣传费用,加强统筹管理,对宣传的内容、数量、类型进行梳理,确保价格明确合理,做到成本降低、厉行节约;三是每次宣传活动需经党组研究决定,可自行开展的坚决不采购第三方服务。建立局机关宣传队伍,组织年轻干部参与宣传内容制作,减少购买第三方服务。四是保证报销流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报销宣传费用附明发票明细和方案、图片,确保每笔费用的支出有据可依。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建设有短板

1.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偏差

具体问题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中层干部多次调整,但相应党组会议记录中未体现。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局党组会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支出、人事调整均按制度规定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

2.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具体问题1下属支部党建业务指导不够。2023414日,渌口区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律师事务所支部成立,隶属司法局党总支管理;截至20244月底,该支部未纳入司法局党总支管理,也无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派局党建专干协助解决律所党支部的党员关系转接问题。经与区直机关工委、区委社会工作部的沟通,律所党支部已归属区委社会工作部管理,不再纳入司法局总支管理。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带头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同时,还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具体问题2会议记录内容不规范、不完整。2022年、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缺少时间、参会人员、地点或议题等要素;2022年至2023年机关支部工作记实本中部分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存在标题式一句话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规范党组会议本和机关党支部工作记实本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详细记录党组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会议情况。对前期的党组会会议记录各要素进行了补充完善,目前党组会议本和机关党支部工作记实本均已按要求进行记录。

3.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具体问题1备力量储备不足。司法局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年轻干部队伍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通过省考局机关新招录年轻干部。从基层司法所调入1名年轻干部。年轻人员占比提升

具体问题2:在干部教育、管理、培养、使用方面存在短板。如选定新入职干部为股室负责人,因业务不熟悉,开展法治督察时对被督察单位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解答,出现人岗不适、工作衔接不够等情况;选用司法所干部任局机关股室负责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紧扣中心大局,积极组织安排干部参与省、市、区各类培训项目,切实提高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二是调整局机关人员岗位。经局党组会研究,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进行调整,选用经验丰富的职级干部任股室负责人,带领年轻干部熟悉各项工作。经局党组会研究,再次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激发干部活力。

(四)上轮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1.上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具体问题1办公楼和家属楼水电费未分开立行立改事项长期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电费分离问题在上次巡察时已立行立改,水费问题已经向财政局申请解决司法局办公区与住宅区水表分离经费,积极向上沟通此问题,争取政策、经费等支持,目前正向家属楼进行沟通,请求家属楼筹备资金协助进行水表分离。

具体问题2:整改部分事项没有长期坚持。一是反馈人员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仍然存在,司法所人员未按上级要求实行专人专编专岗,司法所存在混编现象,安排司法所人员在局机关工作。二是反馈财务审核、审批把关不严、固定资产数据不准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反馈的廉政工作防控有风险....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反馈的二级机构管理不严谨问题仍然存在,公证处共支付提存款无审批人签字,且大量会计凭证发票、明细等附件不齐全现象,无法反映其支出真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通过省考新招录司法员,同时将原抽调在司法局机关工作司法员回归司法所岗位。二是健全完善机关财务制度,严格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对应计未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记,同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调整。三是通过制度规范现金使用,在领取现金时,除相关凭证外另附《现金使用情况说明》;四是针对提存款无审批人签字的情况:公证处提存款的审批人均已补签字;针对会计凭证发票、明细等附件不齐全的情况:会计凭证发票、明细附件遗漏的均已补齐,无明细及依据的凭证均附有该票据申请人对该凭证的情况说明;制定了《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公证处财务管理办法》,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公证处的财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并严格按照该办法实行。

2.审计发现问题1项需持续整改问题没有整改进展、1项未按期限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1:反馈违规抽调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导致部分司法所为一人所问题(持续整改),目前没有整改进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通过省考新招录司法员,同时将原抽调在司法局机关工作司法员回归司法所岗位;二是聘用司法协理员兼职人员,充实到司法所。目前渌口区已消灭了无人所”“一人所现象。

具体问题2:反超标准发放扶贫奖励的问题部分整改。已追回超标准发放的经费上缴至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通过向审计组说明情况,该问题已作为因特殊原因终结整改问题,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不够,整改实效不佳

具体问题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发现社区矫正案卷存在日常管理记录缺失、无矫正方案等问题,本轮巡察抽查社区矫正案卷资料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记录、解除矫正宣告书等仍有缺失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在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分析会上,要求社区矫正股和各司法所对在册社区矫正档案进行清查,对有管理记录缺失、无矫正方案、解除矫正宣告书缺少等情况的档案进行补全,并在第四季度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分析会进行了抽查。抽查暂无发现有缺失的现象,后续将对各所档案进行抽查,在定期工作会议上通报情况,并督促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区司法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整改要求,紧盯整改重点,把握整改时限,狠抓落实推进,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将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持续不断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全面、有效地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坚决落实巡察工作要求,继续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认真细致地跟踪和检查,及时跟进措施执行情况和整改效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问题出现反弹。而还未完成整改问题,我局将持之以恒地抓整改,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坚韧不拔的毅力,确保整改工作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三)进一步做好巡察成果运用。聚焦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建立健全推动整改的工作机制,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实效,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以整改实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27618113;邮政信箱: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12100;电子邮件:lkqsfj@163.com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党组

20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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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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