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渌口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区高质量发展任务,持续巩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
(一)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法治思想学习持续深化。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治区工作,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计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纳入区政府常务会、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并组织2024年科干班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组织全区干部职工通过学法考法平台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大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二是“关键少数”职责切实履行。推动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制度落实,对照《株洲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推动区委、区政府、乡镇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时开展述法工作,召开2024年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通过“现场+书面”形式,实现述法全覆盖,组织5家单位进行现场述法,其余单位进行书面述法,并开展点评测评。三是法治督察机制严格落实。健全统筹协调、法治督察、考核评价等机制,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考核评价机制,对照省市县“三级联动”法治督查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市制定的统一清单开展区级法治督察,形成督察报告和问题清单,并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党委巡察内容,开展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依法治区办联合两办督查室对10余家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实地督察,发现并整改问题20个,以专项督察严抓贯彻执行。
(二)推动职能转变,聚焦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健全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编制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深度参与了大唐华银、保交楼、京港澳高速等全区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的法律事务协调,为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审查政府合同40余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29份,提出了143条法律意见,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开展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尚未发现有类似政策文件,有力维护了法治统一和营商环境。二是提升审批效能。积极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服务企业承诺制工作,20家执法单位公开服务企业承诺制清单,更新梳理本级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29项,并在湖南省一体化平台做好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填报发布工作。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改革。紧扣“高效、办成”目标,将327个事项整合为17个“一件事”事项,事项集成缩减率超过80%,实现全区政务服务整体办件环节从6176个优化至4331个,优化率达30%,申报资料从6899件精简至5844件,精简率达15%,审批时限从34092天压缩至26251天,压缩率达23%,已实现整体“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10%以上目标。三是优化助企服务。成立了“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和渌口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园区“1+1”调解工作室,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组建了普法讲师团、执法监督团、涉企专项法律服务团三支队伍,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通过梳理司法行政涉企服务职能以及走访调研收集企业需求,制定了8项涉企法治服务产品清单。大力开展了“法治服务微小企业 助力高质量发展”活动,主动上门为14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化解涉企纠纷80余件,开展了公益法律讲座20余场次,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当前撤县设区延长五年过渡期的管理体制情况、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执法队伍的现状,整合执法队伍、减少工作层级,对14家执法单位调整机构编制,以理顺权力边界、理顺职能职责,并继续探索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强化基层执法力量。选聘1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形成自上而下、内外结合的监督合力。组织全区868人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案件和涉企执法案件开展案卷评查,共查出问题54个。在航空城片区重点项目领域开展渌口区行政执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向纪委移交有效问题线索21条,处理处分16人,拆除房屋2043.56平方。
(四)强化基层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制定《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定》,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通过召开疑难复杂案件的案审会、听证会等方式全面研判案件情况,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准确性、专业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件,其中受理50件,受理案件数较上年(30件)同比增长66%,通过调解化解行政争议11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二是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有行业性、专业性的调委会建设,在现有154个人民调解组织基础上积极推进6个“1+1”调解工作室建设,以1名专职调解员搭配1名专家调解员的模式,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打造“乡贤+”调解屋,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等乡贤入驻开展调解,打造了全市法院首家具有特色的调解品牌。积极建立“法院+商会”“法院+工会+人社”多元解纷模式,诉前成功高效调解46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法院依托龙潭镇“云解纷平台”指导乡镇进行调解并完成在线诉讼,邀请律师调解员开展“周五有约”活动,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邀请区民政局婚调中心调解员入驻法院,并设立婚姻调解工作室,开展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现已调解家事纠纷146件,调解成功130件。通过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2042件。三是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打造“渌口赶集 法治同行”普法品牌,组织80余名法律人成团,解答法律问题,护航乡村经济发展。强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联合湖南工大学法院,组建“法学博士硕士帮扶团”,建立“1+1+N”(1院校力量+1法律顾问结对帮扶N名农村法律明白人)模式,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纵深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以编排舞台剧及互动游戏的形式向200余名留守儿童宣传“防性侵安全知识”。充分发挥“法治渌口”公众号线上宣传优势,精心制作涉企法治服务短剧,推送以案释法热点案例,阅读观看人数达20万余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法治小产品1万余份。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乡镇和重点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程序不规范情况仍有发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法治人才力量较薄弱。部分乡镇执法人员能力有待提升,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人才匮乏,法治审核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区直赋权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普法教育对象过于笼统。没有做到针对不同受众精准普法,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特殊群体中普法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如,针对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面有所欠缺。四是多部门协调统筹欠缺。平台条块分割现象突出,如司法行政系统、公安系统、检察系统等平台缺乏有效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存在信息孤岛现象,行政、公安和司法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足,同时依法治区办的统筹权威还有待增强,日常推进工作、部署任务时,仍存在权威不够、监督乏力的现象。
三、2025年度工作打算
2025年,渌口区将继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按照党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安排,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巩固提升行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健全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打造规范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规范乡镇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柔性执法推行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进一步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打造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行政执法体系。
(三)做好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在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区级全覆盖基础上,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打造特色普法阵地,主动适应新时代媒体普法理念,借力新媒体新技术,拓展网络平台、创新普法内容、丰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人才优势,线上线下联动同行,通过短视频、微电影等形式推动普法从“盲目给”转变为“按需补”,实现“内容+创新”双轮驱动,进一步织密普法网络。
(四)加强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深化府院联动,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非诉执行良性互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聚焦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现实需求,实施技能帮扶、教育培训、困难救助、文化帮教等多种方式,提供针对性、多样化、有实效的个性化帮教服务,帮助特殊人群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确保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