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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财政局 更新日期:2024-12-26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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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统一部署,20231121日至2024119日,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16日,第四巡察组向中共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财政局党组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将整改工作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室,扎实做好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个专项检查46个问题,已完成38,阶段性完成8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发现的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以全体党员大会、支委(党组)会、组织生活会为主,在党支部的各类会议上全面实行第一议题制度

2.基层支部学习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为主和其他方式为辅,按照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及时跟进的原则,采取原文学习、交流研讨、案例分析、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

3.厉行节约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实行办公室用品统一采购、统一认领并登记办公用品开支与2023年相比同比下降55.09%二是加强对机关水电使用情况巡查,做到及时关水关电。三是在创文创卫工作中区财政局不再请第三方来承担垃圾清运工作。

4.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福利待遇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将范围超标准发放福利待遇收回上缴,同时区财政局加强了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有关福利待遇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

5.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于上级重要文件,区财政局第一时间在局党组会议、机关干部会上传达学习,比如《习近平在全国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渌口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督促落实。

6.监督执法力量配备薄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于目前监督力量薄弱问题,在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时,合理安排了人员参加培训,2024年新招录6名公务员,有5名参加了全区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加强财政监督人员配备,今年我局新招6名公务员,安排了1人在监督绩效股。

7.政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三湘护农”“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行动,开展惠农资金检查回头看,针对之前发现的问题再次前往各乡镇了解情况,督促各乡镇及时整改完成;结合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民生资金监督等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及时开展财政监督专项行动,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代理记账业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区财务工作

8.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欠力度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联络对接。安排专人对化解隐债的收入来源进行把关;对专项债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对到期债务提前制定还款计划并督促落实。

9.高质量财源建设有差距。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所有乡镇均已杜绝现金支付的方式,主要都是以对公转账为主。二是取消将财税收入考核结果与年度考评直接挂钩的做法。三是督促各乡镇将自己的招商引资工作重新自查一遍,并与周边县市区进行交流对比,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四是叫停了车船税奖补政策,并出台《关于再次重申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车船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五是大力推动综合治税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并对一定规模的企业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动态情况,及时为企业做好服务。

10.业务工作指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村干部集中培训1次,对全区129位村书记及8镇财政所长就村社账务处理、惠民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强化财经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对各镇财务人员集中培训1次,就财经纪律及预算一体化系统相关账务处理进行培训。

11.资产处置盘活效率不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对清查出来的国有三资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加快对低效产能的渌口水电站改制工作,进行精准招商,引进战略投资者。充分的利用特许经营权进行运营管理,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蜕变。各单位闲置、报废资产移交给公物仓进行统一管理。

12.绩效评价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是否列入年度预算或支出项目、进行预算调整、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在渌口区2025年度预算编制方案中明确规定要突出绩效评价管理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具体而言就是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突出绩效评价重点、充分应用绩效评价成果。

13.部分专项资金投入效益不明显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新出台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的政策、拟新增且需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重大项目(原则上500万元以上,必要时可延伸至需设立但不在此资金范围内的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做到绩效评价有的放矢。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围绕谁申报、谁评估要求,压实预算单位申报责任;按照谁分配、谁审核”,压实财政部门的审核责任。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安排专项资金项目,切实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促进专项资金安排更加科学高效,提升专项资金投入效益。

14.预算单位指标结转结余未及时收回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预算单位指标结转结余管理办法,形成常态化机制。由预算股牵头,各预算单位归口股室、资金管理归口股室、办公室共同参与,起草了预算单位指标结转结余处理操作具体办法(初稿),待报区财政局党组讨论决定后实施;或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机制。

(二)反馈问题:聚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方面

15.以班子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作出决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严格区分各类会议职能。明确班子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的不同议事范围和决策权限,坚决杜绝以班子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作出决议的情况。

16.缺乏斗争精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会议等方式加强对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斗争精神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健全集体领导制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斗争精神。

17.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一岗双责”未压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始终坚持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和高度自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区财政已明确分管纪检工作领导与纪检专干,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

18.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区财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责任落实情况;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之中,与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班子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将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职。

19.红包礼金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廉政问题,召开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专题会议,提升领导干部对于廉政纪律的重视和警惕性,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股室长签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组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尤其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解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坚守底线思维,严守纪律红线。

20.“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或“先上车后补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凡是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决策,必须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了对研究事项的事前调研论证,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进行了充分的会前酝酿和沟通。会上党组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落实了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规定,做到了决策前调研论证有依据、决策中集体表决有原则、决策后强化监督有效果,确保党组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21.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组织了局机关工作人员财务报销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以此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2.区纪委监委派驻原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缺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监督职能,参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惠农资金检查回头看,对于违规发放补贴的现象及时提出反对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23.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督促党组以案促改工作不力,抓得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督促区财政党组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同时区财政加强党员干部廉政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节点检查相结合,紧盯重点节日;抓好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反馈问题: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24.党建工作记实本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前期党建工作记实本记录不规范的问题,组织了党务干部学习党建工作记录相关工作要点,同时,到其他先进单位进行党建工作交流、学习,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25.党务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党务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和总支委员补选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已对党务公开栏中过期信息进行撤销。

26.总支委员补选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中共株洲市渌口区直属机构工作委员会同意,中共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设置由5名调整为3。同时加强了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组织了各支部委员再次对《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行学习,确保党建工作规范有序,按要求及时公开党务工作。

27.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谨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的支部组织生活会中严格执行了考勤制度。组织了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

28.未按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班子成员、股室长每半年开展一次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长每季度开展一次谈话,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与支部党员每年开展一次谈话。

29.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不严格,违反了《渌口区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第二条“使用范围”规定。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今后将对退休支部党建工作经费严格按照《渌口区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第二条使用范围执行,按限定范围发放退休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30.对退休支部党员教育不深入不细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利用七一、重阳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退休支部开展座谈会,倾听退休干部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交流财政工作情况。在平时工作中通过退休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员教育。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每个季度必须参加一次退休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其他党组成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党组成员参加要对退休支部党员开展党员培训。

31.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于今年九月对全局进行人事调整,部分股室已进行轮岗,撤销了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相关职能并入综合股。

32.重点岗位人员补充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全局进行了人事调整,及时补充重点岗位股室负责人

33.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年轻干部考专业技术职称宣传力度,鼓励年轻干部报考专技职称。目前局内已有35岁以下的干部考取了助理会计师。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事业单位设置方案中明确规定设立5个专技岗位。

反馈问题:聚焦检查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的问题

34.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按照支出标准能细化到单位的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切实减少财政预留专项额度。尽早部署安排预算编制工作,给预算单位充足时间采集预算编制基础数据和资料。积极开展各类监督活动同时,将监督工作与财政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狠抓事前评估、目标管理、事中纠偏和事后评价,加快将事前绩效评估落到实处稳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35.落实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采购严格规定报销程序、手续。从采购源头上严加管理。二是办局办公室已安排专人对公用品、办公耗材及生活用品进行管理,登记后才能发放。三是对使用的物品进行事后询问,按照时间的间段进行监督。四是“办公经费”2023年相比同比下降55.09%

(五)反馈问题: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发现问题

36.工作重视程度要提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面领导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区财政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为成员。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结合主题教育,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三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区财政局在党组会议安排上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37.中心组学习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经根据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制定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中心组在个人充分自学、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以集体研讨、专题报告等形式开展学习,确保内容全覆盖。

38.工作连续性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明确了分管领导与专职工作人员,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规范了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

(六)反馈问题: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

39.违规擅自设立机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按照三定文件合并绩效管理股、监督股,成立监督绩效股,撤销党建办,相关职能并入国资股,相关工作由党建专干履行,撤销政府采购办,相关职能并入综合股。

40.机构挂牌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经严格按照三定文件规定机构名称对全局所有门牌进行核对,对所有不规范的进行了更换

41.机构挂牌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经严格按照三定文件规定机构名称对全局所有门牌进行核对,对所有不规范的进行了更换

42.混编混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全局进行人事调整,现行政机构任股室负责人均为行政编。

43.落实机构改革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三定文件规定设立股室并明确股室职责,撤销政府采购办,相关职能并入综合股。

 

(七)反馈问题:统计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

44.学习不及时,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办法》、《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纳入局党组必学内容,已将相关文件纳入9月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全局领导干部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统计数据造假的极端危害性,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45.落实国家统计巡察整改要求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见》《规定》和《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修改完善了并切实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在局内开展了统计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学习。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了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

46.落实统计规范化要求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局党组分工重新进行调整并发文,明确了局长为统计第一负责人。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在继续深化后续整改中,区财政局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工作。一是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在持续整改中的任务,确保每项整改都有人抓、有人管,制定针对性更强的措施,精准发力。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以严谨的态度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三是将此次巡察整改与财政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从预算编制、资金监管到绩效管理,全方位优化工作流程,以整改促提升,增强财政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坚实的财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7617398;电子邮箱:lkqczjbgs@163.com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党组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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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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