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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环境管理 自评估报告

来源: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更新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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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区概况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位于株洲市渌口区,园区代码S437018,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核准面积为467.49公顷。株洲市渌口经济开发区包含三个区块即:湾塘工业园、南洲新区、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

主导行业:湾塘工业园现状产业为有色金属冶炼深加工(硬质合金)、通用设备、电气机械;南洲新区现状产业为新材料、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

园区规划环评(含调扩区、跟踪环评)情况:

规划环评情况:2013052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2013]116号)。

跟踪环评情况:202211月,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并于2023227日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关于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3]10号)。

截止到202310月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113个(其中湾塘工业园52家,南洲新区61家)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6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企业自主退出企业数量6个(株洲市赛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兴辉洗选药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华纤东鼎陶瓷有限公司、株洲欣远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株洲赛博模具有限公司和湖南中邦钛业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102家(另外11家为登记表手续,其中5家为新版登记表),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19个。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75个,未完成验收的有23家(包括正在验收阶段9家,试运行中的6家,未投产企业18家),无需环保验收5家(新版环评登记管理)。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4个。园区内已完成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81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6家,另外26家企业为未投产和无需编制应急预案的企业。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4个,新增应急预案修编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93家(其中株洲轩辉服饰有限公司和湖南赛奇游乐文化设施有限公司两家为仓储行业,不无需申报排污许可;湖南华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尚未建成),其中重点管理的企业数量8个,简化管理企业数量20个,登记管理企业数量65个。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30t/a,氨氮0.75t/a,二氧化硫145t/a,氮氧化物417t/a,未设置VOCs总量指标。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1)园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根据湘环评[2013]116号《关于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园区落实情况详见表2-1

 


2-1   2013年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

园区建设情况

落实情况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经开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经开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集中区与周边农业、商住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南洲新区内不设集中商业住宅用地,控制规划道路两侧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对经开区内工业区与区外周边安置区之间、铁路干线西侧建设缓冲隔离带,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已按经开区规划要求进行项目引进,有序开发,南洲新区内未设集中商业住宅用地。规划道路两侧未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经开区内工业区与区外周边安置区之间、铁路干线西侧建设有绿化缓冲隔离带。

落实

严格执行经开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经开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限制发展重气型污染源和排水量大企业,禁止涉重金属企业和涉及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的水型污染企业进入。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经开区准入与限制行业类型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入园项目按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进行清理整治,确保经开区内建设项目总体满足地方环保管理要求。

经开区未引进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涉重金属外排企业和涉及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水型污染企业进入。目前园区内企业均已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

落实

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落实经开区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排水分区,湾塘工业园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株洲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管网进入株洲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南洲新区应先期做好片区域污排水管网建设,将片区排水分至雷打石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该片区应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工程应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报告书要求设专管将污水处理厂尾水引至雷打石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200米以下排放。在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且与区域排水管网对接运营完成前,该片区不得引进涉水型污染企业。

经开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湾塘工业园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南洲新区已经建成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排水渠后流入渌水,最后汇入湘江。雷打石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位于湘江,目前尚未划定引用水源保护区,原规划环评时期,拟将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接排入湘江,故规划环评批复提出要将尾水排入取水口下游200m以下,但2018年在建设南洲污水厂时,考虑尾水对湘江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将污水厂设置于渌水边,处理后的尾水经排水渠后,先流入渌水,最后才汇入湘江(汇入口位于雷打石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1km以下)。

落实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经开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管委会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不得引入和建设燃煤企业及排放工艺废气量大或复杂的企业。建立经开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釆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经开区内目前无燃煤企业,企业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落实

做好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经开区已逐步建立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经开区企业提高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产危废单位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危险废物。

落实

经开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经开区已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安环办),已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并按预案要求建立防范措施。

落实

按经开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拆迁安置为根据企业入园情况,逐步拆迁,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实施相关办法落实。

落实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经开区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和水面,防止人为破坏;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已对经开区内施工企业要求设置围挡、护坡等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恢复。

落实


(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要求,园区制定了环境质量监测,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各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附录D中表D.1中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限值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A.1二级参考浓度限值要求;各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各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园区内建设用地中一类和二类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筛选值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对应的限值标准,园区外的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各声环境监测点位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4a类标准要求。

(三)“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文件,明确了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详见2-3



2-3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

名称

行政区划

单元分类

单元面积

(km2)

涉及乡镇

(街道)

区域主体功能定位

主导产业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ZH43022120002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

湖南省

株洲市

渌口区

重点管控单元

核准范围:2.6395

核准范围(一区一片):渌口镇

国家级重点开发区

         [2006]8号:主要产业为机械、电子。

湘环评[2013]116号:湾塘工业区主导产业为机械、电子行业;南洲新区主导产业为机械装备制造业、服装加工业和电子信息业,辅以食品加工行业。

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通用设备、电气机械。

湾塘工业区:距离湘江最近距离为580m,废水由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经100m后排入株洲段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南面 250m外为渌口主城区,园区位于主城区常年风向上风向。

南洲新区:园区核准边界紧邻湘江,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00m为湘江株洲段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1)园区限制发展重气型污染源和排水量大企业,禁止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和涉及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的水型污染企业进入。

污染物排放

管控

2.1)废水: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

湾塘工业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管网进入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湘江。

南洲新区:工业企业排放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禁止重金属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通过污水管排入东侧排水渠,随后排入渌江。

加强工业集聚区废水治理。加强重点行业废水污染源治理,完成印染纺织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

2.2)废气:加强企业管理,入区企业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国家、地方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企业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全面完成表面涂装、家具制造、印刷行业的达标改造,完成工业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环境治理。

2.3)固废:做好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

2.4)园区内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

3.1)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质量要求的地块,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利用要求的,进行管控。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重点监管企业与工业园区的监管;规范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活动。加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力度。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规划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稳步推进重点重金属减排工作。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管委会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不得引入和建设燃煤企业及排放工艺废气量大或复杂的企业。限于开发区企业引入的

同步性难,热用户少,采用分散供热方式,各种锅炉须采取燃气和电锅炉,严禁燃煤锅炉上马。

禁燃区按《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我县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范围的通知》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园区 2020 年综合能耗为

14.07 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为0.4272吨标煤/万元;2025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为18.71万吨标煤,单位GDP 能耗为0.355吨标煤/万元。

4.2)水资源: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限制高耗水、高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渌口区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 25%

4.3)土地资源: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制定发布不同产业园区不同项目的用地投资定额标准,确保省级产业园区不低于200万元/亩。



2-4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落实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1.1)园区限制发展重气型污染源和排水量大企业,禁止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和涉及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的水型污染企业进入。

1.1)经开区未引进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和涉及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的水型污染企业进入。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

湾塘工业园: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管网进入株洲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湘江。

南洲新区:工业企业排放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禁止重金属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通过污水管排入东侧排水渠,随后排入渌江。

加强工业集聚区废水治理。加强重点行业废水污染源治理,完成印染纺织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

2.2)废气:加强企业管理,入区企业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国家、地方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企业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全面完成表面涂装、家具制造、印刷行业的达标改造,完成工业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环境治理。

2.3)固废:做好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

2.4)园区内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2.1)园区雨污分流;湾塘工业园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王家洲污水处理厂(原株洲县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南洲新区已经建成配套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排水渠后流入渌水,最后汇入湘江。经开区目前印染纺织行业仅湖南华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属于新建企业,已经按国家最新的要求采取了清洁生产工艺,废水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2.2)各企业废气经自行处理后,能达到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有待进一步加强,已完成表面涂装、家具、印刷行业的达标改造,完成工业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环境治理。

2.3)各企业固废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但是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尚未形成。

2.4)园区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各企业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3.1)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质量要求的地块,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利用要求的,进行管控。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重点监管企业与工业园区的监管;规范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活动。加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力度。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规划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稳步推进重点重金属减排工作。

3.1)经开区已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园区在2022年进行了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并在区、市、省三级备案。

3.2)园区主要风险企业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并且与经开区的应急预案联动,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3.3)园区无污染地块。园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土壤监测,并进行了公示。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管委会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不得引入和建设燃煤企业及排放工艺废气量大或复杂的企业。限于开发区企业引入的同步性难,热用户少,采用分散供热方式,各种锅炉须采取燃气和电锅炉,严禁燃煤锅炉上马。禁燃区按《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我县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范围的通知》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园区2020年综合能耗为14.07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为 0.4272吨标煤/万元;2025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为18.71吨标煤,单位GDP 能耗为0.355吨标煤/万元。

4.2)水资源: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限制高耗水、高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渌口区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 25%

4.3)土地资源: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制定发布不同产业园区不同项目的用地投资定额标准,确保省级产业园区不低于200万元/亩。

4.1)经开区内目前无燃煤企业,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企业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4.2)鼓励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尽可能有效的利用水资源和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废水排放。

4.3)严格按照园区用地规划布局实施,未有超出规划范围的开发活动。

符合

 

 

 

)水环境管理

1)园区水污染企业情况

1.南洲新区

园区在南洲新区片区已配套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其位于株洲市渌口区南洲新区和谐大道旁,一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0000m3/d实际进水处理水量在3000m3/d左右区域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管网覆盖率100%,污水管网覆盖率100%,污水收集率达到100%

2.湾塘工业园

湾塘工业园污废水处理依托渌口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即王家洲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0226月,株洲渌口经开区委托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排放评估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王家洲污水处理厂位于渌口区渌口镇王家洲村黑家湾组,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期设计处理规模2.0m3/d(二期扩容规模2.0m3/d正在调试中),实际处理规模1.7m3/d区域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管网覆盖率100%,污水管网覆盖率100%,污水收集率达到100%

)大气环境管理

渌口经开区无规划废气集中收集与处理设施,所有废气污染均由企业自行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目前,园区内有6家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分别为: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渌口光明基地、湖南双惠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湖南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和株洲时代华昇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采用RTO焚烧处理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且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渌口光明基地采用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湖南双惠包装印务有限公司采用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湖南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采用负压管道收集VOCs,并安装DFTO焚烧炉进行处理;株洲时代华昇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采用负压管道收集VOCs,并安装DFTO焚烧炉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各企业的VOCs均能达标排放。

园区开展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的企业,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土壤环境管理

202312月委托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于湾塘工业园和南洲新区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现状监测,共布点5个(位于湾塘工业园3个,湾塘工业园2个),监测结果表明,园区内建设用地中一类和二类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筛选值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对应的限值标准,园区外的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

根据《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更新至202210月),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园区不存在土壤污染地块。

)固体废物管理

截止2023年度10月底,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89家,产生量8373.485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8218.304t/a,自行处置0 t/a,外委处置155.181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74家,产生量2511.524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 t/a,自行处置0 t/a,外委处置2511.524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园区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

园区不涉及尾矿库。

)园区信用评价

2022年度,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评估结果,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属于环保合格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2023年度,园区开展的环境管理工作及产生的成效主要如下:

1.针对2022年度园区自评估报告中暴露的园区存在部分现有企业未及时按要求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和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情况”问题,2023年度园区环保管家针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同步督促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和环保验收工作。

2.2023年园区按要求开展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并多次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比如组织园中园企业(厂房承租方)开展生态环境工作指导会议,着重强调企业准入政策、引入后和退出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所有在产或即将投产企业从环保法律、环保手续、现场排查和环保档案等多方面开展环保专业培训。

3.园区组织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园区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检查,督促企业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4.园区9月上旬联合株洲渌口污水处理厂开展了“进水水质异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9月中旬,园区配合渌口区人民政府,联合株洲渌口污水处理厂开展了“进水和出水水质异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目前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有:

现有规划的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政策对招商引资存在很大的制约因素,上下游产业落户园区存在困难;

园区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较薄弱,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落实调扩区规划、环评和国土等相关手续

通过调扩区规划、环评和国土手续,调整园区产业布局、主导产业等相关政策,促进上下游产业落户园区,加速园区经济发展。

2)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

经开区继续开展与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进行合作,为园区提供更为专业技术支撑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综合服务,整体提升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管控水平,规范建设一企一档一园一档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开展企业环境管理专项整治,建立动态清单,对存在环境保护手续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不全等环境管理问题的企业采取限时整改,分类实施完善手续等措施对策。

3加强智能化环境信息平台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新数据

实现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概况运营、入驻企业基本环境信息、入驻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园区环境质量信息、园区环境与能耗动态信息、园区环境管理空间信息大数据化,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4)加强园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跟踪环评审查意见要求严格把控项目引进和环境准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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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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