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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核查的情况公示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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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工作方案》(株电〔2021〕2号)、《关于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园区有关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的函》的相关要求,渌口经开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园区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现对已完成整改核查的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

责任单位: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加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逐步解决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

整改措施: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提升园区环保专业化水平;抓紧完成跟踪评价,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加强园区企业环境检查力度,强化企业帮扶监管。

整改完成:规范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推行了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提高了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已完成渌口经开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完成了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落实情况核查;加强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工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强力推进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销号意见:已完成整改工作,达到整改目标,同意销号。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8日

受理部门: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1-27625880

联系地址: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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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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