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督导考核和验收销号等工作的通知》(株突环改办〔2023〕2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2023年3月10日下午5时,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突击检查工作组到达湖南双惠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检查。省厅执法人员在亮证表明工作身份,正常开展执工作法过程中被双惠公司工作人员干扰、阻挠、谩骂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的执法检查,性质特别恶劣。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存在长期闲置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等问题。
责任单位: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从严从快,依法依规查处渌口区双惠包装印务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加强企业法制工作教育,汲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7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联系电话:0731-27618436
联系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津口东路1号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