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现有小型水库97座,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湘水办函[2023]29号)要求,为保证水库运行安全,每座水库每年汛期前需落实好政府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并将责任人名单在水库现场公示,同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见附件)。
特此说明。
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