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
关于清理部分已超过年限的非税待查收入的
公 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工作的通知》(湘财非税〔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非税收入工作实际情况,拟对部分未核对确认的待查资金,直接缴入国库,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由政府统筹安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拟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前未核对确认的非税待查收入进行清理。
2.本次拟清理待查收入共计266 笔,总金额12916561.43元。
3.为了做好区本级非税收入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反映非税收入情况,请涉及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缴非税且未确认收入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到区财政局财政事务中心进行待查收入确认
4.本次清理公告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以发布日期为准公示7个工作日),超过时限我局将根据湘财非税〔2017〕4号文件要求,将以上资金直接缴入国库,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由政府统筹安排。
特此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
一审:文辉
二审:刘吉成
三审:张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