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区概况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位于株洲市渌口区,园区代码S437018,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通用设备、电气机械,核准范围面积263.95公顷,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2013年委托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编制了《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批复文号湘环评[2013]116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2020 年,在解除疫情防控措施以来,园区上下齐心、众志成城,复工满产、努力追赶,逐步消除了疫情影响。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逆势上扬,凸显了园区经济的强大韧性、潜力以及企业较强的自身抗风险能力。202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65亿元,同比增长12%。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91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86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 5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 91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5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 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87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8个,未完成验收的有4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30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1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91个,不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情况。
根据2013年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现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湘环评[2013]116号),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628.43t/a,氨氮83.79t/a,二氧化硫145t/a,氮氧化物417t/a,VOCs / t/a,其他 / 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列表给出园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说明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自行监测结果。
表1 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及相关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 批复要求 | 经开区落实情况 | |
1 |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经开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经开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集中区与周边农业、商住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南洲新区内不设集中商业住宅用地,控制规划道路两侧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对经开区内工业区与区外周边安置区之间、铁路干线西侧建设缓冲隔离带,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 已按经开区规划要求进行项目引进,有序开发,南洲新区内未设集中商业住宅用地。规划道路两侧未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经开区内工业区与区外周边安置区之间、铁路干线西侧建设有绿化缓冲隔离带。 | |
2 | 严格执行经开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经开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限制发展重气型污染源和排水量大企业,禁止涉重金属企业和涉及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的水型污染企业进入。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经开区准入与限制行业类型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入园项目按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进行清理整治,确保经开区内建设项目总体满足地方环保管理要求。 | 经开区未引进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涉重金属外排企业和涉及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水型污染企业进入。目前园区内企业均已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 | |
3 | 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落实经开区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排水分区,湾塘工业园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株洲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管网进入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南洲新区应先期做好片区域污排水管网建设,将片区排水分至雷打石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该片区应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工程应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报告书要求设专管将污水处理厂尾水引至雷打石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200米以下排放。在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且与区域排水管网对接运营完成前,该片区不得引进涉水型污染企业。 | 湾塘工业园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南洲新区已经建成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排水渠后流入渌水,最后汇入湘江。 | |
4 |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经开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管委会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不得引入和建设燃煤企业及排放工艺废气量大或复杂的企业。建立经开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釆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 经开区内目前无燃煤企业,企业采用天然气、生物质、电等清洁能源,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 |
5 | 做好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 各企业固废基本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
6 | 经开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
7 | 按经开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拆迁安置为根据企业入园情况,逐步拆迁,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实施相关办法落实。 | |
8 |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经开区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和水面,防止人为破坏;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 已对经开区内施工企业要求设置围挡、护坡等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恢复。 |
园区年度自行监测计划已落实,自行监测结果合格率100%。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三线一单"在园区内如何实现落地应用,园区如何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管控要求。
园区落实了经开区规划要求进行项目引进,有序开发,南洲新区内未设集中商业住宅用地。规划道路两侧未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经开区内工业区与区外周边安置区之间、铁路干线西侧建设有绿化缓冲隔离带。经开区未引进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涉重金属外排企业和涉及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水型污染企业进入。
目前园区内企业均已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湾塘工业园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南洲新区已经建成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排水渠后流入渌水,最后汇入湘江。经开区内目前无燃煤企业,企业采用天然气、生物质、电等清洁能源,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各企业固废基本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经开区已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目前,园区主要在项目入园、企业选址、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治理工作推进等方面对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应用。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株洲渌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设计处理规模2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3000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型A2/O氧化沟,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另外,园区依托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株洲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 ,设计处理规模2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1700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Carrousel2000 型氧化沟,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 18 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 485.5 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 18 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情况及在线监测情况:无涉及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 26.45 t/a,氨氮 1.2 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 t/a。
株洲渌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洲污水厂)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株洲县渌水入河口断面,水功能区划 III 类,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倍。
株洲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株洲市四水厂(枫溪)断面,水功能区划 III 类,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倍。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 1 个,已完成整治 1 个,未开工的 0 个,修复中的 0 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 45 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2.31 t/a,氮氧化物 74.95 t/a,VOCs 37.01 t/a,其他 / t/a。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含小微站建设等),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结果自评情况。
建设有一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小微站(湾塘工业园伏波大道三岔路口),监测项目:PM2.5、PM10,监测结果均达标。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 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 个,已完成修复 0 个,未开工修复的 0 个,修复中的 0 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92 个,产生量 5136.67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536.54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4600.13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65 个,产生量2678.58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 t/a,自行处置 / t/a,外委处置2678.58 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 / 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 ,处理工艺 / 。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15 件,已完成整改 15 件,完成率 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1 件,已完成整改 1 件,完成率 100 %。
(八)园区信用评价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自评情况。
对照《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内容,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进行园区环保信用自评,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信用评价属于环保合格园区。
表2 园区环保信用自评情况一览表
园区信用评价等级 |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自评情况 | 园区情况 | 得分情况 | |
环境合格园区
|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 2013年,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2019年,委托第三方单位正在编制调扩区规划环评
| 0 | |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0 | |||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 园区内目前无未依法开展环评的建设项目 | 0 | ||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 无 | 0 | ||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 园区废水集中收集率100% | 0 | ||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 根据污水厂执法监测报告,废水达标排放 | 0 | ||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 涉VOCs 已整改完毕,进行有效收集、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并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 0 |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 1个微型站 | 0 | ||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 园区已有危废管理工作组织人员、框架结构,配套管理制度 | 0 | ||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 无 | 0 | ||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园区自行监测及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进行了监测 | 0 |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 南洲污水厂配备有水质监测实验室 | 0 | ||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 1个空气小微站,污水厂安装有在线监控 | 1 | ||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 已建立 | 0 | ||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 已公示 | 0 | ||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 已开展 | 0 | ||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已编制并备案 | 0 | ||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园区及企业有组织小型应急演练 | 0 | ||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 已配备 | 0 | ||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已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 | 0 | ||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 无 | 0 | ||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 无 | 0 | ||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 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 | +1 |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1、按质按量完成"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年终考核得到好评。
2、高质量完成园区水环境"一园一档"工作,通过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专家评审。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0年水环境问题整治销号工作",南洲污水厂进水浓度低问题、在线监控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全部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销号。
4、经开区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工作,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了将近3个月。
5、完成湾塘工业园排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
6、完成南洲新区排水管网初步排查工作。
7、未出现因环保问题被各级政府及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目前园区环保工作监管及职能不够清晰专业技术力量还需加强,项目招商准入把关环节力量相对薄弱,还需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
2、园区企业等靠思想严重,对污染防治设施提质改造意识不强,对染污物的治理与现行环保要求存在差距。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安排:
1、对园区涉水、涉气、涉危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促使企业规范化管理,避免企业出现环保问题而引发事故的情况发生,避免因环境问题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
2、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及渌口分局的各项环保政策、措施及要求。
3、每年定期开展园区环境问题大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并实施限期整治方案。
4、采取多种形式、途径加强对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高新区企业、居民环保意识。
5、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源头管控作用,严格招商引资项目的环境准入,要求每个入园项目办理并完善相关环评手续。
6、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