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司市场化转型改革总目标,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总要求,同时利用产业集团国资背景和园区市场资源优势,以及结合社会资本方技术及运营优势。我司拟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与株洲渌建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商混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具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合资商混公司生产混凝土资质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办理,我司配合事项;
(二)成立及运营合资商混公司的一切资金都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按持股比例涉及我司出资部分由社会资本方垫付,社会资本方垫付资金以合资商混公司税后利润分红的方式偿还(按持股比例属于我司分红部分)。
(三)同意由我司合并合资公司财务报表
二、合资成立商混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产业集团持股比例为40%,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为60%。
三、报名需缴纳50万元保证金。
四、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南洲新区南洲大道渌口经开区(武装部旁)
联 系 人:何凯
联系电话:15096340223
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