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株洲县城镇化进程,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促进株洲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株洲县人民政府委托株洲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株洲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年修改)。目前,规划草案已经通过县规委会审查,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株洲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年修改)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1日-2016年6月11日(为期30天)
现场公示:渌口镇中央时代广场、漉浦广场
网站公示:株洲县政府网:http://zjj.zzx.gov.cn/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http://www.zzxzj.gov.cn/
反馈方式:邮件:350467753@qq.com
信件寄往“株洲县津口西路2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股收
传真可发至27610733,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株洲县住建局 0731-27629272 13975385079 廖新华
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0731-22872424 夏慧君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5月11日
1、总体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2004年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株洲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年)》和《株洲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以下简称01版总规),对株洲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的建设,长株潭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融合,株洲县进入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城市自身发展不断优化提升,城乡规划的法律依据不断调整,现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规模、空间布局结构、规划思路等内容面对当下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背景,已呈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亟待重新启动修改。
2、总规修改编制过程
2014年5月5日,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株洲县人民政府开展《株洲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修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相关要求,株洲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本次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
本次总体规划对县域城乡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在规划修编前期结合株洲县实际开展了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和产业发展专题研究,并于2015年5月28日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同意株洲县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15万人,15平方公里以内。规划编制过程中,项目组进行了大量的科学论证,先后多次与株洲县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等汇报沟通,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与建议。2015年9月8日,《株洲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年修改)通过株洲县规委会审查。
3、总规修改主要内容
修改后的总体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和附件,其中附件由说明书、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论证报告、株洲县产业专题研究和基础资料汇编构成。
本次修改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相关规范,紧扣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湖南省、株洲市相关函文要求,形成本次总规修改的规划成果。
一、规划层次与范围
规划分为县域、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规划层次。
县域指株洲县县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1053.6平方公里;
规划区为渌口镇和南洲镇辖区范围,总面积为27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即老省道313以北,包括伏波新区、湾塘工业区、老城区、梅子湖新区以及部分南洲新区范围,总面积为45.2平方公里。
上述三个规划层次关注不同的规划内容,其中县域层面关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规划区层面关注核心空间资源识别下的规划区范围划定,中心城区层面关注城市功能培育下的城市空间布局与用地管控。
二、规划期限
2015-2020年。
三、城市性质、规模与目标
1、城市性质
株洲县域的中心城市,以发展新型工业、现代装备制造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城,株洲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2、城市规模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0平方米。
3、城市发展目标
规划期末,株洲县实现城市转型升级发展目标,发挥优越的区位和山水环境优势,成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完备,设施完善,产业发达,文化繁荣,城乡协调发展,人居环境良好的生态宜居城市。
四、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1、 县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到2020年,全县人口为37.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
2、 县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主三副两轴四区”的县域空间结构。
“一主”——中心主城区。
“三副”——淦田镇、朱亭镇、龙船镇。
“两轴”——依托省道S211的城镇发展轴和依托湘江大道形成的复合城镇发展轴。
“四区”——规划区(县城)、淦田片区、朱亭片区、龙船片区。
3、 县域城镇规模等级
株洲县城镇规模等级划分为“中心城区—新市镇—中心镇—一般镇”四个等级。
第一级——中心城区(规划期末城镇人口为15万),共1个;
第二级——新市镇(规划期末城镇人口为1-3万),南洲镇,共1个;
第三级——中心镇(规划期末城镇人口为0.5-1万人),包括淦田镇、朱亭镇、龙船镇,共3个;
第四级——一般镇(规划期末城镇人口为0.2~0.5万人的城镇),包括龙潭镇、龙门镇、古岳峰镇,共3个;
4、 县域城镇职能
规划县域城镇职能类型分为五类:综合型、旅游型、商贸型、工旅型、农业型。
综合型——中心城区、朱亭镇。
商贸型——淦田镇。
旅游型——龙船镇、古岳峰镇。
工贸型——南洲镇。
农业型——龙船镇、龙潭镇。
5、 县域综合交通
公路:建立以长株潭南外环、京港澳高速公路和长株潭东外环“一横两纵”的高速公路为骨架,以东城大道、省道S313(即S333)、柱高线(S335)、排古线(S332)、网朱线(S339)、S331(湘醴大道)、S337、湘江大道和S211“七横二纵”的干线公路为支撑,以县、乡道为补充的公路网络
铁路:保留现状的武广高铁和京广铁路,预留长厦客运专线铁路通道和岳衡城际铁路、娄醴城际铁路通道,预留南洲站、洲坪站、淦田站、朱亭站和航空站。
水运:湘江干流株洲段规划成Ⅱ级航道;渌江达到国家IV级航道标准。规划建设南洲新区货运码头。
综合交通站场:规划新建南洲新区客货运站、淦田客货运站和龙潭客运站,保留株洲县渌口汽车站和七个乡镇客运站。
五、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
1、 城市发展方向
向北发展伏波片区,加强与株洲市区的融合;向南建设南洲新区,承载中心城市功能外溢,服务南部县域,向东建设梅子湖片区,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2、 空间结构
强化核心、组团发展,形成“一主三核、两江三岸” 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主:主城区。
三核:伏波片区、梅子湖片区和南洲新区。
两江:湘江和渌江。
三岸:湘江东岸和渌江南、北两岸。
3、 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至2020年,居住用地面积565.3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7.69%,人均居住用地37.69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为对象,按照“大集中、小分散”的基本原则,新增保障性住房10825套。
4、 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52%。
(1)行政办公用地
老城区不增加县级行政办公用地,在南洲新区集中预留县级行政办公用地;其余各组团结合组团中心布局少量行政办公用地。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图书馆(0.34ha)和工人文化宫(0.19ha),结合杨得志公园,新建文化活动中心,位于湾塘竹基坝路北侧,用地0.4ha。
(3)教育科研设施用地
保留现状株洲县的职业中专、县中医职业学校等职校、株洲市潇湘双语实验学校等教育学校。改扩建湾塘小学,用地面积1.47公顷;在梅子湖片区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4.8公顷;在伏波片区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一所小学,用地面积分别为5.49公顷和3.79公顷。
(4)体育用地
保留老城区渌滨东路的体育用地,面积为0.15公顷,在梅子湖片区渌枫大道东侧,新建一处文体中心,面积为2.16公顷。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保留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渌口镇卫生院、株洲县劳动保险医院、县结核病防治所和一医院,在梅子湖片区新建一处片区级医院,用地面积1.16公顷。
(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保留现状南洲大道东侧的敬老院、光荣院和福利院,用地面积6.2公顷,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1%,人均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41平方米。
(7)文物古迹用地
以伏波庙外墙基四向各至30米划定核心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外延50米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建筑外观历史真实性的前提下,可采取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局部修缮和改造。
5、 中心城区产业发展与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341.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75%。主要集中在湾塘工业园和南洲新区工业园。
(2)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物流)用地6.16公顷,位于湾塘工业园,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1%。
6、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1)铁路规划
规划预留岳衡城际铁路和娄醴城际铁路走廊,预留南洲站。
(2)水运规划
在南洲新区布局一个货运码头。实施湘江航道开发工程,使中心城区湘江段全线达到国家II级航道标准。
(3)城市道路
快速路:规划渌枫大道和东城大道形成“一横一纵”的城市快速路。
主干路:构成“五横四纵”主干路系统,五横:仙太路、渌浦大道、和谐大道、龙城路和雷洲路;四纵:伏波大道—渌水二桥—渌湘大道、向阳路、梅苑路、渌枫大道—渌水大桥—南洲大道。
规划保留渌口汽车站,新建南洲新区综合客运站,用地面积7.97公顷。
(4)慢行交通规划
规划沿湘江和渌江形成滨河绿道,在梅子湖新区环梅子湖、南洲新区渌江沿岸建立一个综合、安全、方便的行人交通网。同时,规划结合城市公园布局设置慢行交通区,结合水系、生活道路设置慢行交通带,结合重要交通节点、换乘枢纽设置自行车租赁点,打造慢行交通核,构筑城市慢行交通体系。
(5)公共交通
在老城区和南洲新区各设1处公交站场,规划共设七座加油站,其中现状保留四座,新建三座。
7、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21.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8.0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7平方米。
公园绿地:规划新增杨得志故居公园、梅子湖公园、伏波体育公园,以及结合各组团中心增设组团级公园。
街头绿地:沿渌江、湘江的生活岸线段以及其他城市水系两侧根据城市设计要求建设绿化带,处理好水系、绿化、建筑的关系,营造优美的城市滨河景观。
防护绿地:京广铁路沿线两侧控制绿线宽度30米。
8、 市政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新建南洲给水厂(位于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外),以湘江为水源,供水规模为9万吨/日。在南洲给水厂建成前,株洲县中心城区由株洲市一水厂与株洲县给水厂联合供水。至2020年,株洲县中心城区形成株洲市一水厂与南洲给水厂联合供水,现株洲县给水厂改造为给水泵站。
(2)排水工程规划
新建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系统;旧城区逐步改善为完全分流系统。
规划2020年株洲县中心城区总污水量为6.4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95%,污水再生利用率达10%以上。
规划期末建成渌口、南洲2座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处理规模均为4万吨/日。
(3)供电工程规划
规划220千伏变电站4座, 110千伏变电站5座。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线路走廊控制宽度分别为:60~70米、30~40米、15~25米。高压走廊沿城区外围及规划绿化带敷设。
(4)电信邮政工程规划
规划在县城现有邮政局的基础上增加1处邮政支局,1处固话端局,1处电信支局,2处邮政所。
(5)燃气工程规划
在湾塘建设一座次高压—中(A)压调压站,在渌湘大道与雷洲路交叉口北部建设一座次高压—中(A)压调压站。
规划与漉浦东路以南新增1座加油加气站,占地规模约为0.33公顷。
(6)环卫工程规划
株洲县城乡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至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垃圾协同处理。至2020年,株洲县中心城区城共规划垃圾中转站6个,每处占地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一般不得小于8米。
9、 综合防灾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采用5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
规划消防站4个,其中现状保留1个,规划新建3个。
人防设施按照战时留城比例30%进行建设。至2020年,建成人防工程2.25万平方米。
规划中心城区以地震基本烈度VI度为一般工程抗震设防标准,以地震基本烈度Ⅶ度为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
10、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空气环境质量:至2020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稳定在二级。
水环境质量:至2020年,湘江株洲县段稳定在III类水质,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稳定在II类水质。
声环境质量:至2020年,中心城区声环境达到《城市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区划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规划期内,全市要进一步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矿产、水源、森林等自然资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将逐步向好的趋势发展。
六、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1、城市发展规模
远景城市建设用地75平方公里,可容纳人口70-75万人。
2、城市定位
全国建设“两型社会”实践区,株醴都市区的组合中心,以发展新型工业、现代装备制造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城。
3、城市空间结构
株洲县城市远景空间结构为“一主五片一轴一带”。
“一主”即主城区,其主要功能以商业、公共服务和生活居住为主,是株洲县主要核心地区和城市发展基础。
“五片”即仙井片区、伏波片区、梅子湖片区、南洲新区和城乡统筹片区。其中仙井片区,主要功能为航空配套装备;伏波片区,主要功能为高档居住、旅游休闲;梅子湖片区,主要功能为居住、商务休闲;南洲新区,主要功能为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居住;城乡统筹片区,主要为外围的农村区域,鼓励农民向城镇和居民点集中,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实现统一协调发展。
“一轴”:沿伏波大道-南洲大道形成的生活服务轴,串联伏波片区、主城区和南洲新区,对接芦淞区枫溪生态城。
“一带”:沿新城大道—渌南大道形成的生产功能带,向北串联仙井片区对接航空城,向南、向东串联南洲新区对接天元区天易科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