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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省民政厅 更新日期:2025-12-09 作者: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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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我省现有未成年人1342万其中包括孤儿0.7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万名、农村留守儿童22万名、流动儿童70万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履行监护责任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监护人应履行的监护职责民政部门应承担的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以及对监护人是否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评估2024530日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进一步要求“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并明确“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的具体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为此我们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对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相关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

二、制定过程

年初我厅启动了《评估办法》的起草工作我们在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充分参考并吸收了北京、海南等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和做法基础上起草了初稿两次征求了省委政法委等8省直部门和14个市州民政局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9条采纳15条未采纳14条未采纳意见主要集中在《评估办法》中缺乏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细则和评分标准因我们已另行制定了《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省级地方标准故《评估办法》中没有相关内容对未采纳意见进行沟通后均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完成了厅机关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廉洁性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三、主要内容

《评估办法》分为总则、评估主体、评估内容和评估方式、评估流程、评估结果的运用、保障与监督、附则等7个章节共计28条其中评估主体部分规定了负责评估的机构和人员评估内容和方式章节详细列出了监护能力评估涉及的主要指标和评估方法评估流程部分规定了评估工作的步骤和时间节点评估结果的运用章节明确了评估结果在监护干预和帮扶措施中的应用保障与监督部分提出了对评估工作的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附则部分对一些未尽事宜进行了说明

四、实施意义与展望

《评估办法》的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通过明确评估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结果运用既为相关部门开展监护评估、干预帮扶提供了统一遵循也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筑牢了家庭监护的 安全防线更能引导监护人主动履行监护职责营造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良好生态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以《评估办法》施行为契机加强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推动评估工作全面落地见效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全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保驾护航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注入温暖力量

附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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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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