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是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内源性动力支撑。加强重大农业产业项目建设是产业兴旺的关键,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主要载体。
二、起草原则
为做大、做强、做优并做出具有渌口区特色的农业产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实现渌口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构建渌口区乡村振兴新格局。
三、起草依据
1.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和中央、省、市、区1号文件精神。
2.根据《湖南省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借鉴其他县市区有关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3.根据渌口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和渌口区招商引进重大农业产业项目及重点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要。
四、起草过程
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拟稿,并向司法局、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后再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意见。于7月29日和7月23日经区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初审,按会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形成了《送审稿》。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有八章一十九条,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专项奖补资金的设立目的、来源渠道、重点支持范围和使用原则。第二部分明确专项奖补资金的支持方式、奖补标准。第三部分明确专项奖补资金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与审批程序以及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