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LKDR-2021-01001
渌政办发〔2021〕1号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株洲市渌口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株洲市渌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株洲市渌口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株洲市渌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株政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落实政府各部门管理责任,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属地管理,行业驱动。渌口镇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推进和属地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指导。
(三)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善宣传发动、台账管理、监督考核等相关机制,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管理体系,统筹发挥好政府、企业、社会、居民等各方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21年,渌口镇的向阳社区、接龙桥社区、伏波社区各自完成30%的居民小区(含无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创建;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本行业30%的单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全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实现30%的目标。
2022年,渌口镇的向阳社区、接龙桥社区、伏波社区居民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和园区企业、各行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综合达到60%。
2025年,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和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
四、加强生活垃圾等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开展源头减量
1.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2.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
3.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
5.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
6.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二)规范分类投放
1.居民区日常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在家中做好分类,定时、定点精准投放到居民区公共区域设置的相应垃圾容器中。
2.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
3.居民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投放到指定的临时堆放场地并承担相应清运费用。
4.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小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
5.依靠镇、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
(三)加强分类收集
1.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小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并提供分类投放所需器具、设备及条件。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异味。
3.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
4.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通过设置隔离墙、防尘罩、加盖等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不乱堆乱放,不混入生活垃圾。
5.有关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
(四)配套分类运输
1.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
2.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
3.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
4.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
5.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准入管理,推动公司化专业收运服务企业向小区延伸,改变小、散、差的垃圾前端运输现状。
7.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8.物业管理小区、安置小区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取得生活垃圾运输许可资质的专业运输服务企业分类运输。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
1.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2.培育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3.建设1处可回收物分拣中心,通过政府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
4.鼓励在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生活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5.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六)规范收集处理有害垃圾
1.居民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应该分类投放,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分类,由具备相应运输和处置利用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
2.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
(七)推进垃圾分类处置
1.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资源公司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垃圾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2.厨余垃圾按相关要求处理。建筑垃圾采取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尽可能就地就近利用处置,不能利用处置的,送再生资源公司处理。
3.有害垃圾采取好安全措施,做好临时贮存,由具备相应运输和处置利用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
4.对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实施集中分类处理。根据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探索建立园林绿化大型枝干垃圾与大件垃圾协同处置体系。
5. 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学校、大型企业等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减轻生活垃圾焚烧和卫生填埋设施处置压力。
(八)打造垃圾分类信息平台
1.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平台。实时采集源头分类、资源回收、终端处理等相关信息,对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信息、作业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管,为垃圾分类治理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2.通过信息平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各种垃圾的最终流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效果等,加强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互动沟通。
五、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共治体系
(一)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建设
1.公共机构率先示范。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窗口单位、旅游景点等公共机构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2.辖区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3.建设示范片区。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辖区内新交付居民小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区城市。
(二)夯实学校教育基础
1.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等平台,培养一代人良好的生态文明习惯和公共意识。
2.辖区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宣传带动作用,将垃圾分类教育从学校延伸到社区、家庭,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一个学校,带动一片社区。
(三)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
1.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
2.传播绿色理念,让绿色、低碳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时尚追求。
3.组建绿色队伍,培育青少年参与生态环保专业化团队,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化水平。
4.参与绿色实践,深入基层社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1.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
2.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五)广泛宣传发动
1.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2.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
3.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六)创新体制机制
1.积极实行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2.探索减量奖励机制,对减量效果明显的社区、居民小区、居民户给予物资和荣誉奖励。
3.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每月评选垃圾分类明星家庭和优秀义务监督员(志愿者),由业委会推荐或居民自荐,城管部门、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共同认定,公示并给予相应物资奖励。
4.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党员+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六、实施步骤及工作内容
(一)策划筹备阶段(2020年)。组建工作班底,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以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契机,在领秀时代小区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院的试点配套垃圾分类基础设施。
(二)示范创建阶段(2021年)。渌口镇的向阳社区、接龙桥社区、伏波社区各先行自选一个小区作为示范点,按《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作业规范和设施设置标准》文件要求,设置四分类垃圾分类屋(亭)、厨余垃圾收集桶、有害垃圾收集袋等设施,并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收集整理台帐等工作,再推广并完成全年30%的居民小区(含无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创建任务。各行业30%单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按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型,配备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落实分类投放,收集整理台帐。采购1套厨余垃圾直运收集系统(厨余收集点设在南洲垃圾中转站),在王家洲垃圾中转站新建1座垃圾分拣中心,在居民小区新建大件垃圾收集屋,解决餐余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投放收集问题。
(三)稳步推进阶段(2022年)。通过示范创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完成渌口镇向阳社区、接龙桥社区、伏波社区30%居民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和产业园区、各行业30%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标准化配置、规范化投放、资源化收集处理等工作。
(四)全面履盖阶段(2023-2025年)。广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模式,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有效改善渌口区城市人居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对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重点抓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大重点环节,建立并壮大培训员、督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元投入,落实资金。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投入、多方融资、单位自筹"的原则。一是由区财政安排资金,承担已建成已交付居民生活小区(含无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配置及相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经费。二是由区财政安排资金,承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工作经费。三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引导本行业、本领域的单位自筹资金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区财政给予适当奖励。三是由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四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渌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支持参与渌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经测算,渌口区城市居民小区、公共区域等生活垃圾分类费用约1156.4万元,其中2021年示范创建阶段费用为246.32万元,2022年稳步推进阶段费用为402.29万元,2023-2025年全面履盖阶段费用为507.74万元。
(三)加强考核,确保实效。实行分级分层考核,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渌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各责任单位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评;渌口镇、各行业领域要制定本辖区、本领域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实行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考核负责制,定期考核评比。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直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部门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全民性的工作,要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力量,特别要发挥好区妇联、团区委、区教育局等单位作用,利用媒体、组织、社团等多群体、多方位、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海报、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和指导手册,社区干部开展上门服务,面对面宣传培训,手把手指导帮扶活动,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率,做到垃圾分类宣传"进单元、进楼道、进家庭",切实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
附件:1.渌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2.渌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解
附件1
渌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一、居民小区
原则上每300户居民家庭设置一个四分类垃圾分类亭,示范小区设置四分类屋,根据楼栋数量适当安排厨余垃圾收集桶。
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各院落设置1个四分类垃圾分类亭,每个楼层设置一个四分类垃圾箱,每个楼层茶水间设置一个50 L两分类垃圾箱(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每个楼层楼道设置一个小型两分类垃圾箱,机关食堂每层楼设置1个120L两分类垃圾箱,会议设置二分类垃圾箱。
三、行业单位
根据《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作业规范和设施设置标准》文件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附件2
渌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解
一、主体责任单位
负责本单位、本院落、本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包括宣传引导、监督管理、设施配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
二、各职能部门
(一)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区直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内容;负责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负责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考核,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党员学习课程。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和舆论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评。
(四)团区委:负责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动员青年团员、青年志愿者带头参与垃圾分类。
(五)区妇联:负责宣传发动妇女界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六)区发改局:负责对接国家、省级层面有关垃圾分类引导政策,争取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负责完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市场化运行模式探索,指导支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立项工作。
(七)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等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制定管辖行业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督促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确保按进度完成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开展垃圾分类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等平台,培养中小学生自觉垃圾分类意识。
(八)区住建局(住保中心):负责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区新交付居民小区强制开展垃圾分类的监管工作。
(九)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处置设施的设置规划和用地保障。负责辖区新开发小区规划、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十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有害垃圾处置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再生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工作。
(十二)区科工信局:负责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制定管辖行业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督促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确保按进度完成垃圾分类目标任务。
(十三)区商粮局:负责辖区标准化加油站、加气站、购物中心、商场超市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制定管辖行业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督促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确保按进度完成垃圾分类目标任务。
(十四)区文旅广体局:负责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制定管辖行业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督促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确保按进度完成垃圾分类目标任务。
(十五)区民政局:负责社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十六)区卫健局:负责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制定管辖行业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督促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确保按进度完成垃圾分类目标任务。
(十七)区城管局: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业指导、督促实施、检查考核和主次道路设施设备配套等。负责组织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建立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的协调调度,监督、考核各相关单位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工作。
(十八)区公安分局:依法打击破坏生活垃圾分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九)区交通局:负责车站、码头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制定管辖行业领域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确保按进度完成垃圾分类目标任务。
(二十)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制定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督促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确保按进度完成垃圾分类目标任务。
(二十一)区供销社:负责指导监管可回收垃圾处置利用,培育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
(二十二)区优化营商环境中心:负责招商引进社会资本、专业企业参与支持渌口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十三)区政府金融办:负责监督指导金融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制定管辖行业领域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确保按进度完成垃圾分类目标任务。
(二十四)渌口镇: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含无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定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考核等工作,确保按进度完成垃圾分类目标任务。
株洲市渌口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20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首村示范过关制", 2020年8个首村过关制任务村(详见附件3渌口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首村过关制名单)创建达标,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50%以上。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区推广铺开。
到2025年确保实现农村垃圾分类达标"全覆盖"。其中:2021年,完成31个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创建工作任务(达标任务指标见附件2);2022-2024年,每年完成27个村(社区);2025年,全区所有村(社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达标,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根本性治理。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镇村主体。发挥镇、村两级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区级统筹,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年的农村垃圾分类达标村任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首村示范过关制"时,积极推广农村群众能够普遍参与的分类方式,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分拣站,总结提炼出能复制、易推广的技术和模式后逐步全面推广,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和处理体系。
(三)源头减量,分类处理。坚持从农户入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起点分类有序,源头减量处理,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多渠道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利用途径,减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量,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试行农户分两类+镇村分四类模式。
(四)群众参与,市场运作。调动基层组织、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规范标准,让垃圾分类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处理,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运营服务;支持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乡镇集体经济合作联社开展垃圾分类经营服务活动,逐步建立健全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机制。
三、主要任务
根据我区农村 "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方式,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利用途径,减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量。
(一)厘清责任,分步实施
一是分级投入。区财政以奖代补方式安排工作经费,镇村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村民自筹一部分资金,形成财政下拨、部门支持、镇村配套、农户自筹相结合的农村垃圾治理多元多级投入模式。
二是分片包干。采取"区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农户门前三包"的形式,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二次四分,就地减量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通过"五点减量"(就是指沤一点、填一点、交一点、运一点、卖一点)。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详见附件1)
2.收集分拣。采用农户源头分类减量+保洁员二次分类减量的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减量。第一步是农户源头两分,就地减量,按照"厨余不入桶,有害单独放"的原则,将垃圾分成"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类; "可回收垃圾"由农户自行收存,村收集员到户定时收购;第二步是保洁员二次分类减量。保洁员定时上门,从农户家中回收有价值的可回收物,变废为宝,同时对农户的其他垃圾收集桶中未正确分类的垃圾进一步分拣,将分拣出来的有价值可回收的垃圾送到村垃圾分选中心。
3.分类处理。
①厨余垃圾定村沤肥。一是提倡农户"四不入桶"。就是指一皮(瓜果皮)、两壳(瓜子壳、花生壳)、三子(树叶子、菜叶子、扫地屑子)、四内脏(鸡鸭鱼等动物内脏)不入桶。二是以村(社区)为主,基本做到厨余垃圾处理不出村组。分散居住的农户,鼓励采取自行沤肥处理模式,做到厨余垃圾不出户;三是居住相对集中的农户,鼓励采取集中沤肥处理的模式,做到厨余垃圾不出组;四是人口适度集中地方、村(社区)所在地或没有沤肥处理条件的地方,鼓励采取集中厌氧发酵处理模式,做到厨余垃圾不出村。
②可回收垃圾定人分拣。由保洁员收购农户有价值的可回收垃圾送村垃圾分选中心,由村垃圾分选中心集中送到镇上再生资源回收站,再按照物品种类进行更精细的分拣,最后交售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进行资源化利用。
③有害垃圾定点收集。农村居民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需按照"便利、安全"原则,定点收集到有害垃圾暂存场所,并定期送到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④其他垃圾定位处理。其他垃圾,按现有模式集中处理。
(三)配齐三员,设施到位
1.配齐三员。严格落实属地职责,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收集员、垃圾清运员队伍,数量要符合全村"户户收、日日清"基本需求,队伍较为稳定。最少每150户配备保洁收集员1名,每300-500户配备分类督导员1名,每500-800户配备垃圾清运员1名。督导员、保洁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督导员、保洁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身兼数职,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督导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任务,同时要承担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宣传和指导、巡查监督分类运行状况、各类生活垃圾定时分类收集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提高收运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质量。
2.设施(设备)到位。建立和完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根据垃圾不同去向,实行封闭清运,杜绝混装混运。
①户分类垃圾桶:根据任务进度,农户配置"可回收"、"不可回收"2个分类投放垃圾桶,同时自备"有害"和"厨余"垃圾袋(桶),用于农户在家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序存放。
②其他垃圾收集桶:村(社区)每3-5户配备1个垃圾收集桶或每150~200户设置1个四分类垃圾收集亭。
③分类运输工具:镇、村(社区)配备满足分类清运需求、密闭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运输车辆,防止跑、冒、滴、漏等二次污染,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
④镇垃圾中转站:目前全区各镇均有一座垃圾中转站,渌口镇2021年拟新建一座垃圾中转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两镇边沿地合建中转,减少垃圾收运距离,实现城乡垃圾中转分流。
3.建立有害垃圾处理体系。建立健全村(社区)定点收集、镇集中收集、区统一暂储的有害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每150-200户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桶,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大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有害垃圾收集桶;镇、村(社区)可依托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有害垃圾收集站(点);区级建设一座有害垃圾暂储场所。
(四)做好分选,规范回收
各村做好可回收垃圾的分选,区供销社牵头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2021年各镇新建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在2021年上半年,本年度的任务村(社区)可回收垃圾分选中心建设到位;后期各镇分选中心根据任务进度建设到位。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区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区农村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并对各镇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各部门单位必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并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力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任务,统筹本区域垃圾分类布局与建设组织好分类分拣、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等工作。各行政村明确村(社区)书记直接负责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要宣传引导农户掌握垃圾分类方法,组织开展村级垃圾分拣工作,聘请村民代表、社会乡贤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评比、经费使用监督等,调动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高位推动、高效推进。区派驻村工作队要围绕帮扶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创建任务,与村支两委一起理清思路、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改善设施设备、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帮扶村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
1.宣传引导纵深化。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全方位宣传引导,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分类标准、政策措施等进村入户,入脑入心,养成习惯,普及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2.教育引导多样化。通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向农户发放倡议书,成立专门督查指导小组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督查、指导、培训,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课堂进文化礼堂"、"小手拉大手、垃圾不落地"、"垃圾分类我先行"、"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环境意识和垃圾分类知晓率。
3.激励引导常态化。探索开展垃圾桶上有身份、积分制管理、回收补贴现金、以物换物、设置荣誉榜等激励措施,调动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逐步培养农民群众正确的分类方式,使农民群众愿意分类、学会分类、准确分类。
(三)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农户自筹、村(社区)补贴、镇配套、区财政奖补等形式相结合的多级投入机制。按照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要求,区财政在现有农村人居环境专项预算资金中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费,其中 2020年安排"首村过关"示范村奖补资金48万元;2021年,安排农村垃圾分类小组办公室办公经费50万元,安排垃圾分类区财政用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专项经费安排工作经费308万元,共计358万元,以奖代补经费发放由区人环办另行制定考核细则。2022年至2025年工作经费参照2021年的标准执行,根据上级考核任务进行适当调整。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大力推行农村垃圾处理有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通过村集体列支一点、农户交一点、爱心人士捐一点等措施,支持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宣传培训、积分奖励等。
(四)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区领导联点镇工作协调;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宣传,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创建考评;
区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督导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指导等标准规范,指导乡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水平;指导监督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和农事活动中做好垃圾分类,减少垃圾产生;
区发改局:负责将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相关规划和项目计划;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农村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区财政局:统筹做好农村垃圾分类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区文旅广体局:负责加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督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和分类情况纳入卫生村镇的考核内容;
区教育局:负责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
区供销社:负责建设区再生资源处置中心,指导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
团区委:负责动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区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结合家庭教育、"最美庭院"创建等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
各镇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并切实将分类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社区),确保各镇、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有序开展。
(五)完善考核机制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成效当作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出台对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考核办法。实行一季一考核通报,一季一讲评小结,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估,同时从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中拿出一定比例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挂钩。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办,督查考核结果与"面子"、"票子"、"帽子"挂钩。
附件: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说明及处置要求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创建达标任务指标
3.2020-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推进表
4.渌口区农村垃圾分类行政村(社区)分类表
附件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说明及处置要求
一、厨余垃圾
名称概念。指易腐烂的、含有有机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等易腐烂的生活垃圾,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稻糠、谷壳、残次水果和散养的畜禽粪便等生产垃圾。
投放暂存。可就地填埋或处理的,由农户、村组自行沤肥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填埋或处理的,投放到不可回收垃圾桶。
收运处置。一是农户就近就地喂养禽畜;二是农户自行沤肥处理;三是进行机器或生物发酵集中沤肥处理;四是就近运至垃圾集中处理场(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可回收物
名称概念。指适宜回收、有一定价值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制品、废塑料制品、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纸塑铝复合包装物、废弃橡胶及橡胶制品、废弃家电产品、废旧家具等废品收购部门能够回收利用的垃圾。
投放暂存。农户将生活垃圾中容易识别的可回收物清理出来,投放至可回收物垃圾桶或交售给保洁员。
收运处置。农户家中挑出的可回收物,交售给保洁员,可兑付积分、兑换物品或者现金交易,变废为宝;保洁员定时上门将可回收垃圾桶内的垃圾送至村镇垃圾临时存放点,按照无价值垃圾、有价值废品等分类进行细分,也可以按照物品种类进行更精细的分拣。设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对保洁员交售的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有害垃圾
名称概念。指国家相关规定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指废弃的药品、杀虫剂、消毒剂、油漆、废矿物油等及其包装物,还有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过期或使用完的化妆品等。
投放暂存。保洁员定时上门,从农户家中挑出有害垃圾,放置村镇垃圾临时存放点单独安全存放。
收运处置。按照"便利、安全"的原则,由镇、区统筹组织有害垃圾的运处,需安排专用的运输车辆,定期送到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其他垃圾
名称概念。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需要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用品、塑料袋、卫生间废纸(卫生巾、纸尿裤)、餐巾纸、烟蒂等。
投放暂存。由农户投放到不可回收垃圾桶。保洁员定时上门再次分拣后,集中拖运至垃圾临时存放点或者按照当地不可回收垃圾无害化处理流程就近进行处理。
收运处置。村镇需配备满足清运需求、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运输车辆,实行封闭清运,杜绝混装混运。按传统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送至县级垃圾焚烧厂、无害化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附件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创建达标任务指标
建设项目 | 建 设 内 容 | |
农户源头分类减量 | 设 施 配 置 | 每户至少配置标识正确的2个密闭垃圾桶 |
有必要的降解垃圾处理设施 | ||
农 户 分 类 | 庭院干净整洁,垃圾桶方便就用、使用正确、外观清洁 | |
分类知晓户达到100% | ||
分类正确户达到80% | ||
保洁人员上门回收 | 保 洁 队 伍 | 稳定的专职保洁员队伍,明确垃圾分类职责 |
村级配备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员(可由保洁员兼职) | ||
设 施 配 置 | 镇村配置垃圾分拣站 | |
足额配置上户收集垃圾车辆和其他垃圾收集桶 | ||
车辆无异味、开放式车厢的须配备密闭收集容器 | ||
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 考 核 评 比 | 建立保洁员定期考核机制,奖惩兑现 |
建立农户卫生评比机制,每季度至少评比一次,结果公示 | ||
经 费 管 理 | 账目清晰、票据齐全,设施建设资金使用公示 | |
制定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垃圾回收台账、有缴费清单及收据存根 | ||
整体效果 | 拆除简易垃圾池 | |
公共环境干净整洁,无裸露垃圾 | ||
无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填埋现象 | ||
无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现象 |
附件3
2020-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推进表
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渌口镇 | 王家洲 | 新城村 | 宏夏桥村 | 大乡村 | 高泉村 | 福生村 |
松西子社区 | 凳头村 | 蛇头村 | 黄霞村 | 漂沙井村 | ||
青龙湾村 | 均坝 村 | 关王村 | 晓岭村 | 油圳村 | ||
渌口村 | 花园村 | 湾塘村 | 檀园村 | |||
双月村 | 杨梅村 | 张公岭村 | ||||
南洲镇 | 横江村 | 昭陵居委会 | 湘渌村 | 昭陵村 | 洪桥村 | 石板桥 |
泗马村 | 将军村 | 马家湾 | 红星村 | 早竹村 | ||
南岸村 | 田家湾 | 大观村 | 江边村 | 湘东村 | ||
南山村 | 北洲村 | 荷塘村 | 南洲村 | |||
淦田镇 | 官塘村 | 华石村 | 横岭村 | 淦田社区 | 平山村 | 白鱼村 |
八斗村 | 毛坪村 | 宏图村 | 清溪村 | 平山居委会 | ||
铜锣村 | 山峡村 | 建宁村 | 淦田村 | |||
南塘村 | ||||||
龙门镇 | 太湖村 | 花冲村 | 清塘村 | 果田村 | 桐梓村 | 李家村 |
龙门村 | 洪塘村 | 永福村 | 长冲村 | |||
狮凤村 | 龙形村 | |||||
龙潭镇 | 新燕村 | 文家村 | 西冲村 | 花田村 | 砖桥村 | |
新华村 | 太田村 | 紫云村 | 龙潭村 | |||
朱亭镇 | 九都湖村 | 朱亭村 | 福冲村 | 四房村 | 金福村 | 杉桥村 |
高福村 | 天台寺 | 龙凤村 | 政花村 | 黄洲村 | ||
古镇社区 | 长远村 | 红旗村 | 黄龙村 | |||
浦湾村 | 生田村 | 马桥村 | 双江村 | |||
龙船镇 | 颜家村 | 王十万村 | 神山村 | 金华村 | 黄竹村 | 楼厦村 |
赤石村 | 新和村 | 枫仙村 | 庙前村 | 湖塘村 | ||
堂市村 | 板塘村 | 榜头村 | 太水田村 | 土城村 | ||
挽洲村 | 腊树村 | 长源村 | 梅山村 | 石龙村 | ||
花石村 | 河包村 | 迎春村 | 龙泉村 | |||
王十万居委会 | ||||||
古岳峰镇 | 白壁村 | 三旺村 | 家和村 | 岳峰村 | 汤圆坳居委会 | 虎啸村 |
翟家桥村 | 向阳村 | 红旗村 | 赵山村 | |||
腰塘村 |
附件4
渌口区农村垃圾分类行政村(社区)分类表
镇名 | 一类村 | 二类村 | 三类村 |
龙潭镇 (9个村) | 文家村、新燕村(2个) | 太田村、西冲村、花田村、 紫云村、新华村(5个) | 砖桥村、龙潭村(2个) |
渌口镇 (23个村) | 新城村、双月村、凳头村、王家洲村(4个) | 均坝村、花园村、黄霞村、关王村、宏夏桥村、檀园村、杨梅村、湾塘村、渌口村、高泉村(10个) | 青龙湾村、漂沙井村、蛇头村、晓岭村、油圳村、福生村、张公岭村、大乡村、松西子社区(5000人以上)(9个) |
南洲镇 (20个村) | 昭陵社区(1个) | 南洲村、荷塘村、早竹村、横江村、南山村、泗马村、洪垅村、昭陵村、大观村、将军村、田家湾村、北洲村、 江边村、(13个) | 马家湾村、红星村、湘东村、湘渌村、石板桥村、南岸村 (6个) |
淦田镇 (16个村) | 清溪村、南塘村、毛坪村、铜锣村(4个) | 平山村、官塘村、华石村、八斗村、横岭村、平山社区、山峡村、淦田社区、建宁村 (9个) | 白鱼村、宏图村、淦田村(3个) |
古岳峰镇(11个村) | 腰塘村、赵山村、 汤圆坳社区(3个) | 三旺村、向阳村、家和村、翟家桥村、虎啸村、岳峰村、红旗村(7个) | 白璧村(1个) |
龙门镇 (12个村) | 李家村、花冲村、桐梓村、龙形村、果田村、永福村、太湖村、龙门村、洪塘村、长冲村、(10个) | 狮凤村、清塘村(2个) | |
朱亭镇 (19个村) | 四房村、长远村、生田村、天台寺村、福冲村、红旗村、古镇社区、(7个) | 九都湖村、金福村、政花村、双江村、朱亭村、高福村、马桥村、(7个) | 龙凤村、杉桥村、黄洲村、 浦湾村、黄龙村(5个) |
龙船镇 (26个村) | 枫仙村、太水田村、黄竹村、挽洲村、赤石村、颜家村、神山村、 长源村、榜头村、 王十万社区(10个) | 迎春村、板塘村、龙泉村、花石村、梅山村、楼厦村、石龙村、金华村、王十万村、堂市村、腊树村、土城村、新和村、湖塘村、庙前村、荷包村(16个) |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