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改革与开放
以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株洲县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以平台建设为着力点,提升内外开放水平,努力实现环境宽松、机制灵活、服务优良的开放创新渌湘。
第一节 体制改革
坚持“两型”社会改革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着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打造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为株洲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环境保障;强化民主决策,推进制度建设,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政府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整合行政职能,按照大部门制的模式,对职能相近行政部分进行整合;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
2、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高质量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重点夯实教育基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备、服务方便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努力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3、创新土地流转制度
按照农村“土地流转+集体经济”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在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交易许可制度,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切实推进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4、生态环保体制改革
建立湘江流域综合治理机制。以控制湘江、渌江沿岸地区项目准入和开发强度为重点,加强水系、水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和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探索建立跨区域的流域综合整治和保护机制新模式;建立区域性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立东湖 “绿心”生态保护区等地的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机制和湘江部分重金属污染河段的治理修复补偿机制;建立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一体化机制。建立城市环境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和环保督察中心,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第二节 内外开放
实施内外结合的开放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外来要素对产业升级的促进作用,加强与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合作,实现产业、市场的有效对接。
1、转变开放观念
以思想大解放促进开放大发展,努力实现开放“六破六立”。即破除封闭保守观念,牢固树立开放合作意识,推动县域经济迈出新步伐;破除片面发展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推动外贸发展取得新突破;破除眼前利益思想,牢固树立长远发展合作意识,推动开发发展取得新局面;破除自满保守思想,牢固树立危机忧患意识,推动引进外资取得新成效;破除因循守旧观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推动外贸流通取得新进展;破除“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态,牢固树立互利双赢意识,推动开放合作形成新风尚。
2、深化区域合作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融入长株潭,全面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实现更高层次的产业开放,为经济发展提供推动力和保障力。充分发挥长株潭城市群的品牌优势和协同效应,做大做强经济,提高株洲县区域竞争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加强与“泛珠三角”地区在装备制造业、旅游等领域的合作,重点引进粤港澳地区的加工业和新兴服务业项目,积极参与区域分工,提高经济外向度;深化与中部城市之间的经贸联系,构建合作平台,吸引资金、产业、技术和人才向株洲县域内转移。
3、优化招商选资
在不断扩大招商选资规模的基础上,树立内源性经济和外源性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促进“引资”和“选资”、“引资”与“引智”、自身优势与投资者优势有机结合,确保引进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引导外来资金合理投向,重点突出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楼宇经济、现代服务业、新型商贸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水平,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后劲;加快引进项目投产见效步伐;加大对招商项目的协调服务力度,确保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效益佳。
4、强化政策指导
健全政府对外开放的政策性法规体系。建立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外经贸促进政策等开放型经济四大政策体系,强化政策的导向性作用;加大政府对外开放宣传力度。加强与国内主流媒体合作,强化舆论宣传导向,积极举办国家级及省级大型会展,突出城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文化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