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序、规范应对洪旱及其衍生灾害引发的健康危害,开展防汛抗旱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洪旱灾害卫生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灾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株洲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株洲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以及国家、省、市、区防汛抗旱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密切合作”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适用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因暴雨、洪涝、干旱及次生灾害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区卫健局成立株洲市渌口区卫健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卫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区卫健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区卫健局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医政股、疾控股、行政审批股、爱卫办等。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卫生防疫组、医疗救治组、地方病防控组、卫生监督组、爱国卫生组、灾后恢复重建组等七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医政分管领导
副组长:医政股股长
职 责:具体承办株洲市渌口区卫健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信息的收集和上报,确保救灾防病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卫生防疫组
组 长: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职 责:制定救灾防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方案;做好救灾防病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包括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等;指导灾区做好洪涝灾害期间和灾后传染病疫情监测与评估、环境消杀、生活饮用水检测,防止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或流行;组建、派遣卫生防疫队伍,帮助灾区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灾区做好应急接种工作,保证灾区应急性接种疫苗、冷链等供应;制定救灾防病知识宣传工作计划;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灾前、灾中、灾后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三)医疗救治组
组 长:医疗救治分管领导
副组长:医政股股长
职 责:指导各镇和受灾地区医疗机构开展灾害发生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医疗救治队伍应对各镇出现的群体性伤害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统筹安排防病药品药械和防疫物资,选派心里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对受灾群众进行心里危机干预工作。
(四)地方病防控组
组 长:地方病防控分管领导
副组长:疾控股股长
职 责:划定疫区,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方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灭螺和预防性服药等预防控制措施。
(五)卫生监督组
组 长:卫生监督分管领导
副组长:行政审批股股长
职 责:制定救灾防病卫生监督工作技术方案;派遣卫生监督队伍,帮助、指导灾区做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执法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把救灾防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灾后无大疫、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爱国卫生组
组 长:爱国卫生分管领导
副组长:爱卫办主任
职 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并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对各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七)灾后恢复重建组
组 长:医改分管领导
副组长:医改办主任
职 责:深入调查核实全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因灾房屋、药械、设备受损情况;指导帮助医疗卫生单位恢复医疗秩序,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和物资。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卫健系统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线分条细化分解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到位。
(二)强化应急处置。灾情发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服从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工作进程。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应急人员深入灾区第一线,指导做好各项救灾防病工作。迅速核实单位内部灾情,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救,向区卫健局报告。
(三)强化应急准备。加强人员、物资、技术、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应急准备有效落实。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保证24小时救灾防病指挥系统处于畅通状态,确保各类信息的传送反馈准确及时;各卫生应急机动队要保持随时出动状态,确保一旦有灾情就能立即到岗开展工作;要切实加强所需应急物质的添置和储备,做好应急物资清查和消耗记录,确保应急物资储备满足基本工作需求;要加大灾区疫情主动搜索和监测,以肠道传染病、鼠传性疾病、地方病等为重点,开展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和预警预测工作,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把各种疫情扑灭在暴发、流行之前。
(四)强化现场处置。要在受灾后第一时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优势资源迅速赶赴现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运动,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对受淹住房和公共场所及时开展消毒和卫生处理;应重点保护聚集人群,重点实施对帐篷、窝棚、临时垃圾点、厕所等蚊蝇、鼠类的消毒杀灭工作,对人群较集中的生活区域内垃圾、粪便污染严重区域重点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处理;要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着重做好对分散式饮用水消毒,鼓励群众喝开水,要及时组织对洪水退后分散式和集中式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检测、检修、清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要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和传播媒介,做好群众的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促使群众提高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强化医疗救治。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急诊力量,做好现场救护、血液储备、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等各项准备工作。接到紧急伤病报告后,根据诊疗能力开展先期救治,并及时报告。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治队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并尽快将伤病员转送。任何医疗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必要时,在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立临时医疗点,并开展巡回医疗活动,主动救治伤病员,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六)强化信息报告。要加强相关信息收集,根据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既定表格形式每日报告受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七)强化督查指导。对灾后救灾防病工作纳入全区卫健系统重点工作,适时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因措施不力造成的传染病疫情流行或暴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各工作组将要对各医疗机构防汛抗旱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切实提高基层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六、卫健系统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危险区域和危险地带的巡查和防范,及时转移低洼地带及有隐患房屋内的人员、物资,对低洼地带无法转移的设备实行有效防护,做好应对停电、停水和发生内涝的各项准备,储备发电机、沙袋、食品、水、手电、蜡烛和应急灯等应急物资,确保自救和医疗卫生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应急物资储备
防汛抗旱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设施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紧急情况下正常、高效运转,避免设备故障给防洪抢险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各医疗机构要备好急救药物、器械、设施、病床、担架、救护车辆等物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准备好充足的防疫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确保应急状态下拿得出、用得上、效果好。